第六节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二、暂时性差异的类型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某些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未作为财务会计报告中资产、负债列示的项目,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产生于以下情况: 1.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1.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 2.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