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特征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应当享有行政权; 3.行政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4.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职权 1.行政职权的特征 (1)公益性 (2)优益性 ①职务上的优益条件,包括先行处置权(如先行扣留、即时强制等)和获得社会协助权; ②物质上的优益条件。 (3)支配性 行政职权一经行使,即被推定为有效,在被撤销之前,相对人必须遵守执行(行政行为公定力的体现)。 (4)不可自由处分性 行政职权不得随意转移,不得随意放弃或抛弃。 2.行政职权的内容 行政职权包括行政立法权(并非所有行政主体都享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决策权、行政决定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命令权、行政执行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裁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