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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2015-4-15 22:12| 发布者: ajingjuan| 查看: 140| 评论: 0

摘要: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物权的概念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2015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物权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一、物权的概念

  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

  (1)物权是一种财产权

  (2)物权以特定物为标的

  (3)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

  (4)物权分为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物权的法律特征

  (1)物权是对物的支配权

  (2)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

  (3)物权是对世权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物权对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有约束力。

  (4)物权是绝对权

  ①物权的实现,无需义务人为积极行为进行协助,仅由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直接支配即可。

  ②物权是法定权利,其内容、效力均由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物权人能够在合法范围内无限制条件地、绝对地实现其权利。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一物一权原则

  一物一权,是指一个物上不允许有互不相容的两个以上的物权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物上,一物一权是物权排他性的要求。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内容”均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

  3.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

  (2)公信原则

  物权的存在与变动因公示而取得法律上的公信力(即法律推定动产的占有人对其占有的动产享有物权,不动产的登记名义人享有登记于其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即使公示的物权名义人不是真正的物权人,善意受让人基于对公示的信赖,仍能取得物权,善意受让人不负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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