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和进出口关税税率及税率运用 第九章 关税 第三节 税率的适用 知识点、进出口关税税率及税率运用 一、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关税分为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税率形式,对进口货物在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011年1月27日起,实施进境物品税(针对自然人纳税人)。 二、出口关税税率――一栏比例税率。 三、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出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3.进出口货物的补税和退税, 适用该进出口货物原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所实施的税率,但下列情况除外: (1)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予以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或挪作他用需补税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加工贸易进口料、件等属于保税性质的进口货物,如经批准转为内销,应按向海关申报转为内销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如未经批准擅自转为内销的,则按海关查获日期所施行的税率征税。 (3)暂时进口货物转为正式进口需补税时,应按其申报正式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4)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付税时,应按该项货物原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第九章 关税 第四节 关税完税价格 知识点、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 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二)五种其他方法 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 (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 (2)加入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 (3)货物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 (4)最低限价; (5)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 (6)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