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点: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情形 | 税务处理 | 计税依据 | 融资租赁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
| 无论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
| 营业税 金融保险业
|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残值)-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 其他单位
|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的
| 增值税
| 以货物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
| 营业税
| 租金收入
| 融资租赁 | 融资性售后回租
| 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 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
| 融资租赁企业出租资产的行为
| 营业税
|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 经营租赁
| 营业税
| 租金收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