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是10月17日-18日,为帮助考生全面掌握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知识,两全其美编辑整理了"2015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知识点",以下是知识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扩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考试顺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1、申请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部门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 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件;(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