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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1-10-7 03:02| 发布者: vv6| 查看: 1092| 评论: 0

摘要: 201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0年,区卫生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 ...
 
  201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2010年,区卫生系统在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区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建设“商务高地、宜居武侯”的发展定位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一是我局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把《廉政准则》列为局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调整充实了系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政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制定并下发了《武侯区卫生系统2010年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成武卫委〔2010〕10号),并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使专项治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充分营造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意识。
二是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行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求医院院长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定期召开了专题会议,做到了及时听取汇报、分析问题、作出布置、指导工作。
三是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卫生系统做好以下保障措施:一方面我局向各单位印发了《武侯区卫生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照目标分工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区卫生局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排出名次,在系统内通报。局纪检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处问责,为顺利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保证。另一方面我局还聘请了21名行风监督员,对卫生系统的纠风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不定期的组织行风监督员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基础
一是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相关的知识展览和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干部职工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身体力行,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扎实做好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
二是切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不断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执法调研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
三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了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工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第六纪工委意见的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新任职的干部,及时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四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①、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等行为。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外定居、婚姻变动等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③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④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④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克服“两好”现象。要按照市卫生局党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卫生行政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整顿力度。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切实杜绝“贪玩好耍”现象;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坚决克服在岗不敬业、工作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作风及现象,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是严格实行首办责任制。局机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凡企业、群众所问询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属于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须立即办理;前置条件不具备、手续不全的,须做好解释指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将所办事项及时交接给相关单位、科室及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了“首诊、首问负责制”,倡导“人文关怀”、“亲情服务”理念,不断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年来,我局继续从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医疗卫生单位入手,继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把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医德医风教育纳入局机关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八荣八耻”学习教育,以创先争优为抓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区属各单位继续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法纪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促使卫生系统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方面局机关、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如:电子显示屏,简报,文件,公开栏等)、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行业作风建设的宣传力度。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舞士气、弘扬正气,树立文明行业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是确定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逐步推行医院院长不直接分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工作,要求院长落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调对涉及人、财、物的部门不得由一名班子成员同时管理。今年组织了3名同志参加中共四川省纪委驻卫生厅纪律检查组举办的市(州)县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全面推进我区卫生系统医药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开展医疗机构行风满意度专项测评活动。今年,我局结合全市“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医疗质量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局注册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风问卷测评。测评的内容是: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收费、医德医风(大处方、大检查、红包、回扣)等。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依法处理、坚决查处,并与医疗机构等级评价、校验、医务人员的职称评审等挂钩。群众满意率95%以上,切实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满意度,逐步实现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防得住病。
四是规范医疗收费和财务行为。各医疗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查询制度等,制定治理乱收费措施和奖惩办法,加强医疗收费行为自查,不断规范医疗收费和财务行为。区级医疗单位继续实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和门诊费用清单制度,每日向病人提供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清单,使患者看“放心病”,花“明白钱”。区卫生局加强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收费和财务行为的监督检查,7月份,给合“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区卫生局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财务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卫生技术人员工资补贴发放情况、“小金库”自查情况以及各单位经济收支情况、民主理财情况、医药采购情况、收费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卫生局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五是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今年我局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列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内容,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一方面认真开展了针对市卫生局移交的17家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做到了无缝衔接;另一方面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在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坚持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结合血液透析专项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打击医托活动以及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科目、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大力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1-10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12次,出动执法人员386人次、车辆97台次,取缔非法诊所44户、收缴药品及诊疗器械2车,价值3000余元,罚款4800元。通过以上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有效规范了我区医疗市场秩序,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六是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各医疗机构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处方点评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行了阳光用药制度,严格规范了医生处方行为。一方面完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医院单病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制度、临床医生用药情况警示制度、医生合理用药监控通报制度、单病种费用控制制度、价格公示制度等,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另一方面大力治理“红包”、回扣等现象。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向患者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多方监督,治理收受“红包”、回扣等现象。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加强病员满意度测评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征询病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1-10月开展相关各类问卷调查共计50万人次,病员综合满意度达到95.6%。
七是切实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一方面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医闹”行为,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的要求,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
八是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后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管理,认真履行购销合同,督促供货和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省、市要求。对查处的行贿企业,要求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了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区属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五人民医院继续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继续推进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同时做好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阳关采购积分均达到上级要求。区属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设备统一由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方式统一采购,杜绝了各中心的回扣、提成和私设小金库现象。目前,参加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药品的医院数及医院总数14个,1-10月,管理中心采购药品总金额5478.4万元,医院用药总金额5020.6万元,采购设备总金额261万元,未发现收受“红包”、“回扣”等现象。
(四)切实推进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
区卫生局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切实把办事公开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办事公开各项工作。区属各医疗机构采取建立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电子利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院务、党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开展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院务、党务公开工作,院务、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的轨道。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事公开工作。区卫生局切实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定责定人,对照标准和要求,定期完善各类公开信息,为了更好地向公众提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主要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便民资料,电子滚动屏,公示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办事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公告公示、机构信息、服务事项、收费事项、规章制度、承诺事项、应急管理、医疗卫生等。目前,区卫生系统共有18家公共事业单位纳入办事公开管理系统管理。
二是全面推行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一方面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即将颁布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区委《关于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探索创新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另一方面是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针对党务公开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和完善例行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内情况 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等,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效
(一)卫生系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通过整治,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各种不正之风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意识,进一步遏制了“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现象,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继续实现“红包”零投诉、零举报。
(二)办事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各单位办事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滋生和各种不正之风蔓延。
(三)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截止目前,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管覆盖率达100%,群众安全就医意识不断提高,各种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控制医药费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医生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意识和自觉性得到提高,医疗执业行为不断规范,一些明显不合理检查、用药的现象得到遏制,大部分医生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今年以来,各单位医疗费用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五)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行风问题,积极整改并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章立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总之,一年来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区纪委和市局监审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10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的延伸内容:工作总结文字表述的要求
 
 
1、要善于抓重点
总结涉及本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分主次、轻重、面面俱到,而必须抓住重点。什么是重点?是指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或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探索出来的客观规律。不要分散笔墨,兼收并蓄。现在有些总结越写越长,固然有的是执笔人怕挂一漏万,但出有的是领导同志怕自己所抓的工作没写上几笔就没有成绩等等,造成总结内容庞杂,中心不突出。
2、要写得有特色
特色,是区别他事物的属性。单位不同,成绩各异。同一个单位今年的总结与往年也应该不同。现在一些总结读后总觉有雷同感。有些单位的总结几年一贯制,内容差不多,只是换了某些数字。这样的总结,缺少实用价值。陈云同志在50年代就强调:总结经验是提高自己的重要方法。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工作时都有自己一套不同于别人的方法,经验体会也各有不同。写总结时,在充分占有材料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比较,找了重点,不要停留在一般化上。
3、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统一
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但常见一些经验总结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如同毛泽东同志批评的那样,“把材料和观点割断,讲材料的时候没有观点,讲观点的时候没有材料,材料和观点互不联系”,这就不好。
4、语言要准确、简明
总结的文字要做到判断明确,就必须用词准确,用例确凿,评断不含糊。简明则是要求在阐述观点时,做到概括与具体相结合,要言不烦,切忌笼统、累赘,做到文字朴实,简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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