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2017-10-6 14:1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28| 评论: 0

摘要: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XX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被告人;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督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则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成因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不足,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基层法院外,绝大部分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7下半年关于“三严三实”活动调研报告范文

  一、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深入到乡镇和县直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与部分县级领导进行了个别交流,深入查摆、逐条梳理、深刻剖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三严三实”方面存在的具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征求到意见建议共100多条,其中与“三严三实”密切相关的意见建议10条。陈列如下:

  1. 政治思想有偏差。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武装抓得不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敏感问题如信仰缺失、精神懈怠等现象缺乏警惕性,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消极的思想言论和不满的情绪,没有去坚决地抵制、纠正与疏导。

  2. 重“显绩”、轻“潜绩”。做立竿见影的事情多、考虑长远发展的事情少,在抓发展与惠民生上统一不够,在强县和富民上统一不够。关注工业、项目、城镇等工作比较多,对社会民生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大,欠账较多。如看病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人均拥有病床数较低,农村水电路等方面的基础建设还很欠缺等等。

  3. 不切实际、急于求成。考虑县域发展现状不周全,在发展目标定位上过于追求完美、过分强调上台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不堪重负。如在城镇建设上,多个片区项目同时铺开,没有循序渐进,征地拆迁带来的压力较大,反而影响了县城整体发展进程

  4. 搞“路边花”、栽“盆景”。在项目安排、办点示范方面重城郊乡镇、重点乡镇和主干公路沿线乡镇,轻边远乡镇、山区乡镇。如大力打造大道城乡统筹示范带,就是让这条常德城区到县城的主干道能够更有看点。

  5. 有制度无落实。制度文件较多,执行督导不力,形式大于内容,没有较好地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如存在城区规划执行不严、控违拆违压力较大的问题。

  6. 表面工作做得多。主要是常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搞督导没有深进去、沉下去,实效不明显。存在走村不入户、调研走马观花、真抓实督不够、解决实际问题不多等问题。如有时候下乡了就是听汇报、搞座谈,自己问得少,亲自看得少。

  7. 科学决策上有欠缺。突出表现在决策缺少必要程序,缺乏充分论证,凭经验判断、主观臆断来解决问题,脱离了县情实际。如为了加快工业、城镇发展进程,引进了龙行天下、汇德电子、三特机械等项目,但财政投入也比较大,投资回报率水平不高。有的时候某些重大决策没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参与决策的面不广、透明度不高,造成了一些后遗症。如步行街建设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彻底解决。

  8. 脱离基层群众。有一种“官本位”的思想、当官做老爷的衙门作风,关心群众疾苦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被动解决多、主动化解少,要求部门解决多、直面群众解决少。如对信访积案缺乏主动化解的意识,导致有些信访案件越积越深,化解难度越来越大。

  9. 重视基层意见不够。常委班子下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县直部门和乡镇意见少,习惯发号施令,主观思想较严重,缺乏对工作深层次的思考,以致某些工作基层单位难以落实。如乡镇反映考核压力比较大,重惩罚轻奖励,对这些意见没能充分考虑,挫伤了工作积极性。

  10. 真抓实干不够。主要是求稳怕乱、瞻前顾后、遇到困难绕道走。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难度较大问题上,存在“推、拖、绕”的现象。在县域发展的问题上,有时有机遇抓不住,有条件用不好,致使许多发展机遇擦肩而过。如去年申报全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由于对形势的判断不够充分,以一个名次的差距失之交臂。

  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刚结束,接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领导干部的思想上和工作推进的过程中都有一定的障碍,思想障碍尤其突出。具体来讲,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有思想偏差。客观的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党中央召开总结大会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始下降,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也开始进行转移,部分处级领导认为今后的作风建设应该没有过去严,思想有些抛锚,过去存在的“四风”苗头又开始在脑海里蠢蠢欲动。现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部分领导干部在心理上会存在抵触和厌倦情绪。

  2.有应付心态。部分处级领导干部认为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已经接受了最严格的的党性洗礼,问题已经找完了,原因已经深挖了,整改措施已经到位了,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意义不是很大;有的处级领导干部由于对群教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了深入细致的了解,认为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只是“故伎重演”,在“严度”和“广度”上不及群教活动,只要随便应付就可以了。

  3.有工作难度。自中央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后,虽然作风建设的总体势头没有减弱,但宣传力度有所下降、工作队伍有所精简、工作容量有所缩小,加上个别处级领导干部自身有抵触情绪,导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氛围不够浓厚,难以取得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如何推进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对象普遍认为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过程中,既要与群教活动紧密结合,又要区别于群教活动;既要优化内容,又能抓住重点;既要抓紧时间,又能保证效果。具体来讲,要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1.突出重点对象。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已明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对象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建议在县级层面不要延伸到科级干部,这既是贯彻中央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工作精力和工作效果的有力举措。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专题教育。

  2.抓好内容建设。建议重点抓好三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学经典。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点学习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x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长期的政治任务,尤其是要对《毛泽东选集》、《邓小平文选》、《xx文选》等一批政治理论学经典著作要进行深入钻研。二是学典型。着重树立一批践行“三严三实”的先进典型,加强宣传,并号召县处级领导干部多向身边的先锋模范学习。三是实践学。结合群教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任务,县处级领导要将“三严三实”要求贯彻到落实个人整改任务的全过程。

  3.优化工作方案。同群教活动相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范围更窄、问题更细。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好此项活动,确保方向不偏、内容不空、工作不虚,在活动推进过程中关键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总体把握,严格活动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榜样作用;坚持群众参与,实现与民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务必真抓实改;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创新出特。在程序上,可以参考全市群教活动第一环节“六个一”的工作思路来推进。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4-29 05: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