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11月18日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破产撤销权

2015-11-18 09:08|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38| 评论: 0

摘要: 11月18日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破产撤销权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仍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进行的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 ...
11月18日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破产撤销权

  多选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债务人已经发生了破产原因,仍在破产受理前6个月内进行的下列个别清偿行为中,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有(  )。

  A、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进行个别清偿,担保财产市场价值150万元,清偿的债务额为100万元

  B、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水电费

  C、债务人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

  D、债务人经诉讼执行程序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进行清偿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撤销权行使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可撤销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是指对无物权担保债权人的个别清偿,对有物权担保债权人在担保物的市价范围内所做清偿不受限制,因此选项A不予以撤销;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因此选项D不予以撤销;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的以下个别清偿,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水费、电费等的;(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3)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因此选项BC的行为不予以撤销。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注册会计师模拟试题热门浏览
注册会计师模拟试题近期更新
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料汇总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4-29 23:3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