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申请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和管理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2个标准: (1)经营规模——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2)核算水平。 划分标准:
【提示1】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提示2】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提示3】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知识点:一般纳税人申请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申请和管理 (一)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二)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或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如旅店业和饮食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所在地和权限: 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四)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