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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知识点总结

2012-9-10 14:13|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89| 评论: 0

摘要: 注会《经济法》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知识点总结  1.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2.公布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  ...
注会《经济法》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知识点总结

  1.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2.公布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

  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要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4.授予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5.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实施的强制许可。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之间就“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订立的许可使用合同:

  (1)在专利申请公开之前,适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规定;

  (2)发明专利申请公开以后、授权之前,参照适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规定;

  (3)授权之后,原合同即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如果专利申请的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前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其他人也可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如果撤回是在专利公开以后提出的,则该发明创造已丧失新颖性,任何人就此发明创造提出申请都会被驳回。

 

注会《经济法》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知识点总结的延伸阅读——注册会计师快速学习五轮有效复习法

 

  第一遍学习听基础班。基础班花的时间是最多的,也比较辛苦。听完以后有时间的话做做网校的课后习题。

  第二遍学习我是在听习题班之前把书先看一遍,以往的知识能拾起来一点。

  第三遍学习才是听习题班,网校课件上的题目先自己做一遍,错误的地方肯定是在听基础班时理解不透彻,掌握的不牢固的,甚至是一知半解以为自己懂了其实没有领会要义的地方。这些地方就要仔细的听网校老师讲解了,如果觉得还有点疑问就把基础班里的相应内容拿出来再听一遍,看看有没有新的收获。还有就是要利用答疑板,想到啥问题就问老师就问专家。不要留下任何的疑问。如果做题都正确的话,就以×1.2或者×1.3的速度加速听课。

    第四遍学习就是听冲刺串讲班了,那会应该早就4月份了吧。串讲班主要是拎重点了,老师说是重点的地方用不同颜色的笔标注一下。这时候听课,可以停顿着听,因为串讲班时间比较短的,老师说是重点的地方只是点到为止,听的时候暂停一下,把老师说的地方在教材上再仔细的看一遍,要是需要记忆的就背一遍。

  第五遍学习就是做模拟题和听考前串讲了。五套模拟题我都做了。

    还有就是要做好笔记,老师讲课的时候对教材的简单总结,都要记下来。记在书上,能很好的帮助理解和消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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