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其美网校城

 找回密码
 注册

宪法全文:宪法第六十二条

2011-8-27 14:02| 发布者: vv1| 查看: 1125| 评论: 0

摘要: 宪法全文:宪法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 ...
 
宪法全文:宪法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宪法全文:宪法第六十二条的延伸阅读: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理解宪法与其它部分法的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例举式。(我国采取此种方式)另一种是限制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鲜花

握手

雷人

鸡蛋

路过

最新评论

     
Baidu
中华会计网校 新东方网络课堂 中华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 新东方网校 环球网校 中公网校

小黑屋|手机版|关于我们|两全其美网校城 ( 京ICP备05068258-34 )

GMT+8, 2024-4-29 15: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