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全文:婚姻法十七条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全文:婚姻法第十七条的延伸阅读:婚姻法的概念和特征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婚姻法的特征:
(1)普遍性。婚姻家庭法的适用范围特别广,是适用于一切公民的普通法,而不是只适用部分人的特别法。
(2)伦理性。婚姻家庭法是道德化的法律或法律化的道德。
(3)强制性。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大部分是强制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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