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东营审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