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备考重点:买卖合同的解除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二、买卖合同的解除 1.主从物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主及从,从不及主 2.数物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分批交付
4.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十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分论 知识点三、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主要特征: 1.委托合同的目的是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 【注意】不能委托事务有: (1)法律有特别规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的事务; (2)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的事务(如婚姻登记); (3)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法律的事务(如委托他人购买毒品)。 2.基础:委托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而订立的。 3.名义:受托人可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4.收费: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亦可以是无偿的。 对于有偿的委托,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5.性质: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备考重点:买卖合同的解除和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的延伸阅读——注册资产评估师一次通过备考技巧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的题型.一般包括选择题(多项、单项)、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等。各种题型的特点不同,答题的方法、技巧也不尽一致。下面就选择题、判断题、计算与分析题的基本特点及答题技巧简要介绍如下: 一、选择题的特点及答题技巧 (1)计划答题时间,保持稳定的答题速度。选择题考试通常要求在短时间内作答,考试开始时,你应该看一看试题的分量,并目对每道题应占用的时间迅速作出估计,也许你会发现,每道选择题允许作答的时间不到一分钟。在某些情况下,这似乎不大可能,但你不必担心,有不少问题可能只需几秒钟就可作出选择,这样,你就有足够时同去考虑相对教难的问题。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