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阳市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 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在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前计算)。 2、加分确认。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市公务员招考办组织实施。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受理加分申请时间:2013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请地点: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A区5楼540会议室。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申请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