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2章预习讲义: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公平原则 3.平等自愿原则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的是( )。 A.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提示:“其他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等证件。“其他名义”实践中一般是以保证金、抵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纪律违约金等形式收取费用。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4)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的义务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例题·分析题】某化妆品公司招聘销售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交300元制服押金,以便制作统一的工作服装,并表示在员工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并将制服完好返还公司后,公司将该押金全额返还给员工。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收取押金违反了法律规定,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问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可以就此事作出行政处理? 『正确答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该公司以提供制服的名义收取押金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将该押金返还给员工,并可以根据实际收取押金的员工人数按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公司处以罚款。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一)书面形式及要求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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