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预习讲义:本章小节
本章小节:
本章学习要求:(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二)掌握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法律体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最近三年题型、题量、考点归纳表
年份
|
题型题量
|
考点
|
2010(共12分)
|
单选题3题/3分
|
法的形式;仲裁协议的效力;民事责任的种类
|
多选题4题/8分
|
法律关系的主体;仲裁裁决;民事诉讼的诉讼管辖权;诉讼时效的中断
|
判断题1题/1分
|
仲裁协议的规定;行政复议的规定
|
主观题0分
|
|
2008(共14分)
|
单选题4题/4分
|
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分类;行政复议机关
|
多选题4题/8分
|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仲裁机构;诉讼管辖;诉讼的判决和执行
|
判断题2题/2分
|
法律体系的定义;仲裁的基本原则
|
主观题0分
|
|
2009(共13分)
|
单选题2题/2分
|
仲裁协议的效力;诉讼专属管辖
|
多选题5题/10分
|
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客体;仲裁的有关规定;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行政复议范围
|
判断题1题/1分
|
仲裁机构
|
主观题0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