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中“体育特长生”和“省级学生运动一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2]11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体育局、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1]2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一甘肃省调整考高考加分项目意见备案的通知》(教学厅函[2012]14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测试和照顾加分 体育特长生是指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高中学生。 2014年体育特长生的统一测试工作由省招办负责实施。我省组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项。省级统一测试标准及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的具体名称,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高中应届毕业的体育特长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报考省内外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时,可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二、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学生的测试和照顾加分 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是指经过测试并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的高中学生。 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的测试仍由省教育厅体卫处负责实施。测试项目原则上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等九项。 获得省级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后,报考省内院校(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理工、文史类专业时可享受照顾加分政策。 三、调整的时间 以上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在2014年高考考生中实行。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适用调整前我省的照顾政策。 四、加强宣传工作 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让高中阶段在校生和今后将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正确理解我省高考照顾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调整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中“体育特长生”和“省级学生运动一级”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延伸内容:教育部2012年将发布高考改革方案
从2010年教改纲要推出后,高考改革方案就一直在制定和试点过程中。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指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比如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等。 出于对教育均衡的考虑,将制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目前很多学校也在招收定向生,所谓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比较艰苦的地区或者岗位工作。 异地高考问题成为去年最被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这一点被写入了今年的工作要点。教育部指出,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确保实现投入GDP4% 根据教改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年是实现教育投入占GDP4%目标实现的最后一年。据统计,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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