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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行政诉讼

2011-8-9 12:25|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93| 评论: 0

摘要: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行政诉讼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十一、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8项)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1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详解:行政诉讼

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十一、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8项) 

  1.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2.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多选题】(2005年)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XX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的记过处分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1)选项C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D属于民事诉讼。 

  (二)诉讼管辖

   【提示】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四)审理和判决 

  1.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回避制度。 

  4.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提示】判决和裁定有区别。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是对当事人的实体争议和请求所作出的结论;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主要是法院行使指挥、协调诉讼活动职能的体现。另外,二者上诉期限不同。 

  (五)侵权赔偿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3.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总结: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的易混事项: 

鲜花

握手

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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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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