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级会计实务》预习: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第四章 收入 第四节 政府补助 知识点三、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单项选择题 ◎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拨款时,应该贷记( )科目。 A、营业外收入 B、资本公积 C、递延收益 D、实收资本 正确答案: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