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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

2010-6-10 09:07| 发布者: lingr| 查看: 2621| 评论: 0

摘要: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钢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钢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A.债权人甲要求银行支付自己在3年前存入银行的活期存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B.债权人乙要求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缴足5年前应当缴付而未缴付的出资额,股东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C.专利权人丙在得知侵犯专利权行为后的第5年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侵权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D.债权人丁在诉讼时效届满前5日以平信方式发送催款函给债务人,却因地址书写错误在2个月后被退回。丁遂提起诉讼,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因此选项AB不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不选。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章的“诉讼时效抗辩”知识点。

  2.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选项C应该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是错误的。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选项C表述错误。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1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定”知识点。

  3.甲、乙、丙、丁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选项C正确。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后的责任承担的规定”知识点。

  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2章的“普通合伙企业”知识点。

  5.根据有关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各方订立的合作协议、合作合同以及制度的企业章程的内容不一致时,其处理原则是(  )。

  A.以合作协议为准

  B.以合作合同为准

  C. 以企业章程为准

  D.以审批机关的认定为准

  【答案】B

  【解析】根据规定,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试题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第3章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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