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力资源保障局招考医疗保险经办人员通知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工作安排,为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工作将于12月27日进行。 (一)招考职位条件资格复审 已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地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或详见招录机关网站。 1.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由招录机关按照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通知考生依次递补。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 3.请考生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及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可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 4.资格复审当天本人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代理人须另携带本人身份证件。 根据考生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和事先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通过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首批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该名单拟于12月3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公布(www.bjpta.gov.cn)。 (一)公布调剂职位和调剂人员名单 未达到事先公布的面试比例人数的职位,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和符合调剂条件人员名单将于12月3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调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调剂职位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于2012年1月4日进行。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12月30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载明调剂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以及报名携带材料等内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医疗机构专场招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现场调剂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调剂职位。 调剂报名结束后,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空缺名额,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名单。调剂人选名单将于2012年1月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面试将于2012年1月8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如个别职位通过调剂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人数,可组织符合规定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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