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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江县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1-4-26 16:37|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1036| 评论: 0

摘要: 关于南江县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位于川东北边缘,毗邻陕西汉中市和广元旺苍县,地处成都、西安、重庆金三角中心地带,是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之一;时 ...

关于南江县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位于川东北边缘,毗邻陕西汉中市和广元旺苍县,地处成都、西安、重庆金三角中心地带,是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之一;时代先锋王瑛生前工作县;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中国南江黄羊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富硒茶之乡;是中国红叶之乡,境内有光雾山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米仓山国家森林公园两个“国”字品牌的风景名胜区;广巴高速、巴汉高速公路横贯境内,交通方便发展前景好,热忱欢迎有识之士来南江创业。2011年上半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1名工作人员,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各单位招聘计划见《南江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考核、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除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011年7月31日前外,其余学历的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均要求在2011年4月1日前。考生学历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方向相近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该学历课程成绩表以证明符合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18至35周岁之间,即1976年4月1日至1993年4月1日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年龄条件的见附件1。

6.考生电子信息和书面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否则责任自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1、对应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211工程”重点大学本科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优先在岗位招聘名额之内确定体检对象。

2、对其他考生均采取先考试后考核的方式确定其余岗位的体检对象。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招报名缴费和打印《信息表》、《准考证》均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www.scpta.gov.cn)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将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网址:www.scnjrsj.gov.com)进行信息发布与查询,公招期间考生须密切关注南江人事人才网,按要求准时到位参与招考各项环节;对过时未到的,均作自动放弃处理。

2.报名前考生须准备缴费所用网银账户等,《报名缴费和打印资料的方法与要求》见附件2。网上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公招在报名时不审查资格,资格审查安排在直接考核或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网络报名通过是指考生填报信息完整,照片符合要求,准予参加笔试,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不符合全部条件而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时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直接考核

对应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生或“211工程”重点大学本科生考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优先在岗位招聘总名额之内确定体检对象。

(三)岗位调整

因采取直接考核已优先确定岗位体检对象后招聘岗位已减少的或报考人数按对应岗位名额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则相应调减名额或取消岗位,有关情况将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上(网址:www.scnjrsj.gov.com)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调剂报考符合条件的已开考岗位。

(四)招聘考试

1、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均保留两位小数,成绩折合比例根据附件1中考试方式而定。公共基础考试内容主要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参考资料见附件1。

2.加分政策

除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外,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可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政策。

按照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人社局)或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按照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者报名缴费成功后于2011年5月20日前,持加分材料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办公室进行审核。加分材料包括: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其他无效,下同)、合同书(或协议书、服务证)、每个年度考核结果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加分审核结束后,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进行5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以虚假材料骗取加分资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笔试时间及地点

5月28日进行笔试,笔试考场设置在南江县城,笔试时请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资格初审复审与面试报名

需要进行面试的岗位在笔试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最末名次并列考生(含递补)全部进入。其中应聘高中教师(不含职教专业教师)的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参与面试,若达不到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才缴面试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面试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或不报名缴费的视为自动弃权。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持证件材料由本人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订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订入:

(1)报名网站生成打印的信息表原件1份,其中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信息表需经在读学校在此表右上角进行签章认可,证明其身份。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或2011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考生学历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学历专业方向相近的(高中教师要求师范类必须是本专业),须提供本人该学历课程成绩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未提供毕业证和报到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5.面试

需要进行面试的考生持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考场设置在南江县城。

6.排名与查询

笔试后,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网址:www.scnjrsj.gov.com)上向考生提供本人笔试成绩、加分、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情况的查询。

面试后,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所有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情况。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五)体检

按考生人数与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直接考核优先确定的体检对象和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的体检对象。

体检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修改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教师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六)考核与公示

体检后,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出具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考核后,对合格人员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考核或公示后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资格,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排名办法从高到低依次通知同岗位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参加递补。

(七)资格终审与聘用

聘用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者个人档案资料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经资格终审合格的人员,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资格终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新聘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拟聘人员原系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原系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辞职。拟聘人员须在用人单位申报聘用前,办理完毕解除原关系,并向审批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聘用的人员要求在南江的服务期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通过考试聘用人员在三年内(含试用期)不得申请流动(含县内借调)。

六、组织实施与工作纪律

(一)招聘组织。本次公开招聘在县委、县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人大、政协派员监督,考试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拟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三)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为保证公招的公开、公平、公正,公招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和考试规定的,对弄虚作假、故意瞒报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时间安排

(一)5月9日—13日24时网络报名缴费,缴费延长截止5月15日24时。

(二)考生报名缴费成功至5月20日前审核加分,随后公示加分。

(三)直接考核。5月17日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的考生进行考核,直接考核有关事项和人员名单将公布在南江县人事人才网上。

(四)5月24日-27日打印准考证。

(四)5月28日笔试。

(五)面试报名、面试、体检、公示等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巴中市区号:0827;邮政编码:636600。

(一)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广场旁),局办公室电话:8222534,承办股室如下:1、南江县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224099,地址:局办公大楼604室;2、局人才资源股电话:8227499,地址:局办公大楼605室。

(二)各主管部门

1.县教育局电话:8225533; 2.县卫生局电话:8221136;

3.县财政局电话:8268585; 4.县安监局电话:8280393;

5.县工业园区电话:8228751;6、县水务局电话:3121617

(三)监督举报电话

1、局办公室电话:8222534  2、县纪委电话:8222262、8227949

附件1:《南江县2011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表》

附件2:《南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缴费和打印资料的方法与要求》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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