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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2011-4-27 13:07| 发布者: low| 查看: 1453| 评论: 0

摘要: 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9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邢台市2011 ...

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简章

 

  为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扩大人才总量,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人才297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现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211”工程院校本科学历的面向省内外;其它毕业生面向邢台市辖区(具有邢台市户籍或邢台市生源)。

(二)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类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有要求的除外)。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3年4月30日前出生)且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后出生),具体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按岗位要求年龄确定,年龄推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1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每人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ebpta.com.cnhttp://gwy.hebpta.com.cn)。

报名时间:5月3日8:30至5月7日17:00。

缴费时间:5月3日8:30至5月8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③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⑤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⑥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⑦招聘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2、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聘或核减招聘指标,并通知应聘人员。对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3、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考生到河北省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邢台市红星街139号邢台市人民政府院内二号楼313房间),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回原缴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统一招聘笔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gwy.hebpta.com.cn) 查询招聘信息。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详见《2011年邢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定:分岗位、依据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在河北省邢台市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月29日考生可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网址:www.hebpta.com.cn;gwy.hebpta.com.cn)。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详细地点和时间。

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资格复审。面试前,于5月31日至6月2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1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的办法进行。满分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①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1年6月6日至12日。

具体面试时间和批次请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gwy.hebpta.com.cn)。

②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次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对考生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场次。

③面试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市区

④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ebpta.com.cn;gwy.heb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成绩半天内在考点公布。

⑤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时,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成绩之和)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第3天,在邢台市人事信息网上(网址:www.xt-rsj.gov.cn)公布面试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和参加体检时间和具体要求。

体检由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冀人发「2005」8号)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邢台市人事信息网(网址:www.xt-rsj.gov.cn.)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招聘相关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拿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手续办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党群序列报市委组织部、政府序列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要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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