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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南京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25日起

2011-10-27 09:04| 发布者: bjangel| 查看: 338| 评论: 0

摘要: 2012年江苏南京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25日起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2、13日 ...
2012年江苏南京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0月25日起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2、13日举行,考试大纲将由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重新修订发行。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坚持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级别

学历及其他要求

工作年限

初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符合其中一条)

1、大学专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大学本科学历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

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硕士学位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研究生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人员,并具备第一条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法及报名时间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南京考区继续实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11月6日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jscz.gov.cn/),进入“会计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就近选择区县报名审核点,报名成功后,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本人签字确认并经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盖章,下岗及待业人员应由所在街道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11月1日-11月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双休日照常审核)。 

  1、报考人员持《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下岗及待业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在校大学生携带学生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审核点留存备查),到所选择的报名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现场采集照片、缴纳报名费及打印报名确认表。 

  2、现场审核应严格审查《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相关信息(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发现考生的档案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等信息有错时,应及时通知考生并进行更改。 

  3、在宁的部属单位及省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可按属地原则就近选择南京市各报名审核点进行报名、审核及确认。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南京市后方可报名。 

  (三)补报名时间: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于2011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参加网上补报名; 201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为现场补审核,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同上。 

  四、准考证领取方式 

  通过审核确认的考生于2012年4月14日至5月11日登陆报名网站自主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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