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5月18日开始 各考生: 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拟于2015年5月18日起发放,请在2015年5月10日前交了照片的考生尽快前来领取证书,现将领取合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所选择报名点领取(地址见附件)。 二、领取时间:2015年5月18日开始,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若委托他人代领,需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宜宾市会计考办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宜宾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地址 1、市本级:宜宾市仁和街50号4楼(办公电话: 8232642) 2、翠屏区:翠屏区清华街8号2楼(办公电话:8223037) 3、宜宾县:宜宾县翠柏大道112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6206359) 4、南溪区:南溪区长江大道东段153号区财政局6楼(办公电话:3322274) 5、江安县:江安镇竹都大道106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2632015) 6、长宁县: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2号县财政局2楼(办公电话:4622262) 7、高县:高县文江镇胜利街47号2楼(高县会计学会办公室)(办公电话:5418362) 8、筠连县:筠连县淀水路131号附2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7682260) 9、珙县: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151号县财政局4楼(办公电话:4380607) 10、兴文县:兴文县古宋镇环城东路55号县财政局3楼(办公电话:8832135) 11、屏山县: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7楼(办公电话:5705213) 2014年四川宜宾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领取5月18日开始的延伸阅读>>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管理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永久有效,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