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原则
- 学习要求: 掌握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原则 具体内容: 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对于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确定,在会计处理上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方法: 一是收付实现制:按照款项实际收到或付出的日期来确定收益和费用的归属期(补: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考试用书 二是权责发生制:按照权利和义务是否发生来确定收益和费用的归属期。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二、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对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并应相互配比,以便计算本期损益。配比方式分为: 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因果配比,即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收入与费用之间的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比 配比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而不能提前或延后,否则就会造成经营成果虚假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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