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诉讼管辖和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涉及: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活着毁损的;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上述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人知道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对在20年内始终不知道或者不应但不管知道自己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法律也不再予以保护。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案情繁简,影响范围来确定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 各级法院的辖区和各级行政区划是一致的。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等 (1)一般地域管辖,也叫普通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像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特殊地域管辖,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标准确定管辖法院,也称特别管辖 (3)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偿管辖,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的管辖。专属管辖的案件主要有三类: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管辖的确定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立案的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