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其他应收款和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低值易耗品通常被视同存货,作为流动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一般划分为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其他用具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核算时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应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进行摊销。 1.一次转销法 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主要适用于价值较低或极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2.分次摊销法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低值易耗品时候,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摊销其账面价值的单次平均摊销额。适用可供多次反复使用的低值易耗品。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二)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三)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四)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五)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