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初审注意事项及其他补充说明 一、关于提供社保的说明 根据以往省住建厅终审要求,考生社保缴费记录显示的相关信息与报考时填报的工作单位以及提供的工作年限证明应相符。社保缴费记录将作为现场审核时考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证明依据。 以下三类考生现场资格初审时除通知要求中提供的材料外,需补充工作年限内社保缴费记录单(需社保部门盖章),否则上报材料将在省级机构终审中被退回。 : 1、1980年(含1980年,无学历报名的)后出生的考生,凡是以报考条件中“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条件报名的(最早缴费时间至少为1999年,否则不满15年); 2、2012年(含2012年)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的;(最早缴费时间至少为2012年,否则不满2年); 3、2009年后(含)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最早缴费时间至少为2009年,否则不满5年)。 上述2、3两条提到的学历,是指全日制取得的学历证书。 自考、函授、网教等非在读学历不参照此条件,无须提供社保记录,如省机构在终审时要求提供,我们会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考生。 老考生、增项、考评结合考生不需要提供社保 二、关于考生网报的说明 1、有很多考生不理解网报中【考生信息】中现场资格审核的含义。现场资格审核是指考生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如下图中显示的【尚未进行信息审核】,是指考生在1月18-24日期间,递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只有现场审核通过后,方能缴费,完成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