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二、试题类型及分值 三、考场纪律 1.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验对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考生拍照进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况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5.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7.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8.考生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 9.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演算草稿纸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有权在本场考试结束前替考生暂时保管违规带入考场的物品。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之一的,同场考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当众告知考生本场考试成绩无效,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可当众告知考生将被取消本次所有考试成绩,且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五、补考规定 1.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补考: (1)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3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补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3.因不可抗力影响补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补考将另行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上公告具体补考时间,有关考场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应坚持在10天内每天浏览协会考试网页,获取补考通知。 4.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向考场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考。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二、试题类型及分值 三、考场纪律 1.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验对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考生拍照进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况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5.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7.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8.考生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 9.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演算草稿纸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有权在本场考试结束前替考生暂时保管违规带入考场的物品。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之一的,同场考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当众告知考生本场考试成绩无效,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扰乱考场秩序行为之一的,监考人员可当众告知考生将被取消本次所有考试成绩,且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五、补考规定 1.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补考: (1)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3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补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3.因不可抗力影响补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补考将另行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上公告具体补考时间,有关考场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应坚持在10天内每天浏览协会考试网页,获取补考通知。 4.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向考场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考。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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