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海南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与科目 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20日举行。考试的科目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其一。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0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安装工程)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一)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发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以上报考条件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 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应考说明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务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客观题各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报名时间、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8月13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新考生报名方法: (1)符合条件,并愿意报名参加考试者,可登录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站(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申报人持《个人信息表》及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海口市文联路6号金泰大酒店二楼,联系电话:66217166,联系人:李燕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②报考条件中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交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报考人从事造价工程业务工作年限的资历的证明 (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持经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的报考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联系电话:65375001)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 2.“老考生”的续考程序。 参加过2011或2012年考试的为“老考生”,可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zg.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准确填写档案号,打印《个人信息表》,持《个人信息表》以及提交上一年度考试网上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准考证,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 五、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124 号文件规定:报考全部科目者按210元/人标准收取,免试部分科目者按160元/人标准收取。 根据《关于非税收入实行银行卡刷卡缴款的通知》(琼财非税 〔2007〕1773号)文件精神,考试费用通过银行卡刷卡的方式收取。 六、考场设置 全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请于2013年10月14日至18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zg.cpta.com.cn)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指定辅导教材订购 2013年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训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事宜,考生可与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考生可访问海南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查询报考文件,了解报名情况。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