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法的形式和分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 总 论 知识点四、法的形式和分类 (一)法的形式(注意:由不同机关制定,其法律效力和地位不同) 1.宪法——最高的法律效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仅次于宪法 法律分为: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 3.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6.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及特别行政区依法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在该特别行政区内有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特别行政区的法。 7. 行政规章——国务院各部委--部门(部委)规章(部门规章的地位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政府规章(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二)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6. 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 单项选择题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山东省注册会计师条例》 B.国务院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D.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行政法规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单项选择题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划分依据是( )。 A.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B.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C.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D.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分类。选项B是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选项C是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标准;选项D是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标准。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巩固预习:法的形式和分类的延伸阅读——初级会计职称一次通关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
在整个试卷中这是比较容易得分的一种题型,但分值低、题量大。这类题型有一个题干和四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最佳答案,可采用筛选法。
多项选择题
这类题型要求凡是正确的答案都应入选,可采用逐项判断法,但答案至少是两个,若某小题选出了一个正确答案,任可采用猜测法。平均每小题的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左右。这类题目,题干与答案的关系是全包含关系。
判断题
这里题型迷惑性大,有难度。判断题一般判断错误要扣分,在这种情况下切忌采用猜测法。
计算分析题
这类题在试卷中的分值较大,解答时首先要仔细审题,根据题目中的直接或间接条件,弄清楚计算题的类型,然后确定计算公式。具体做题时要注意解题步骤,一般要写出计算公式,列出算式,答完后要认真核对数据。在此技术上对问题进行简明扼要的分析说明。
综合题 这类题型可能是较难的计算题,也可能是案例分析,涉及内容较多的题。往往是跨章节,甚至是跨科目的题。因此往往分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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