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等129位注册二级建造师的公示 根据《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李娟等6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鲁本辉等30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吴勇等3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止日期为2012年11月8日。 一、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建设厅建管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2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电话:0551-2871551 附件:李娟等65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二O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