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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房价理应一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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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neyl 发表于 2011-11-3 08: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房子,多的是不符合市场规律价值、规律的商品,例如石油,电话费等。但凡被国家垄断的东西,就不要用经济规律来看待,中国从来就不是市场经济,还舔着脸要别人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国家本应是规则的制定者,现在来参与经济活动,无异于裁判下场踢球,不乱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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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us 发表于 2011-10-22 00: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良心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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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tieshui 发表于 2011-10-20 16: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综合来看,我国的房价、物价远远背离了价值规律、供求关系等市场相关规律,是一场极不符合市场、由人心烘托的价格呈现,联想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等事实,很明确,我国的经济和民众心理有很大关系,区别于西方,这一点特别明显,提醒了我国政府对舆论和专家的言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引导,对这方面的管理需要更多探讨和研究。历史上刘邦“斩白蛇”起义,屡屡可见舆论和造势的重要,需要正确和健康的引导。
  这种由人心相关的“伪市场”行为,又必将难逃市场客观规律的约束,无论怎么稀罕的房子,无再怎么造势,终究要回到理性的价值规律上来,这期间必定是一场颇为惨痛的灾难,对于某些人而言,房价即使再上去,对比于借贷的利率而言,收益必定少于向贷款方支付的利息,炒房趋于赔钱的局面正在或已经形成,那么这一幕像极08年股市崩溃那种情况,许多人都相信股市会冲破6000点、7000点,许多卖了家底来炒股的人更是扛着股价往上走的重要力量,类比于今天很多借钱借高利贷炒房的人,这种疯狂更甚,一旦资金链大规模破裂,房价的下跌不是一点两点,唯一多了的因素是银行在里面的介入,让很多大房产商迷信国家不会见死不救,而国家势必要在银行利益和更大的国家利益上做一选择,明白了哪个对国家更重要,结果不言自喻。
  像有些人鼓吹的房产商必将联合起来,吞并小房产商成为垄断的利益集团,联合起来对抗政府,彻底让老百姓成为房奴,这一点的荒谬是理解错了我国党和政府的性质,永远不会沦为西方一样政府由少数寡头操纵,这一点就很危险。资产总额为20万亿人民币的房地产市场如果由十家以内的房地产商把持,相当于国家资产的几分之一落在少数几个人手上,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人的命运将由这些人说了算,这样的情形可能出现吗?能想见某房产巨头走进中南海,让国家领导人来见,这可能吗?当房地产集中到少数几家的时候,就是房地产神话破灭的时候,要不破产倒闭,要不就成为国家的工具。就像俄罗斯首富曾经妄想和政府对着干一样,下场不言而喻。房地产现在就像“鸡肋”,食之无利润,弃之太可惜,大房产商的联合像极曹操的铁船连锁,到时候国家一把东风火,就会烧得干干净净。
  如果小房地产商以折价形式转让给大房产商,即小房地产商退出时应该至少是保本的,而如果全集中到少数几个人手里,需要的资金需要十几万亿吧,只能从银行借,借到手就等于银行占有绝对控股权,到时候银行说了算,而银行由国家说了算,这房价就由国家说了算,到时房价一跌到大规模成交时,这些房产商将可能被胁迫着将身家丧掉,这就和08年股市一样,谁先退出,谁获利了,谁最后退出,谁赔光光了,“开着航母进去,骑着保十洁出来”,到最后的唯一好处是早点听政府安排的可以获得在房地产的后续发展和市场,劫后重生,借着政府的支持再次起来,而曾经轰轰烈烈盛极一时与政府对着干的某些人将被扫进历史的尘埃。
  而如果发展到中间阶段,即集中了一部分,但局势还不明朗,更多人在死扛观望的时候,政府从大局继续卡紧时,当下从温州布局,也可以让少数听政府话的中型或有影响力的房产商根据政府的布局走,从而让房价真正跌到谷底,而温州的房价就是这一谷底,在温州房价成交之后,如果再有稍微上涨或趋势,人民就会觉得房价到了必须买的时候了,买得起又需要房子的人就会有最好时机到来的感觉,否则就像08年一样错失良机。即人心需要一个明确的“谷底”,以后房价再怎么低也低不过这个价位。而房地产商因为成交数额大,利润率低也是不小的数字,房子成为利润率低、进入资金庞大的稳定阶段。
  也就是在这场较量中,谁先退出谁获得利益,逃不了的只是要积攒手中资本作为与政府谈判的依借,来获得稳定阶段存活下来占房地产市场如何分配的资本,即哪些城市归谁,而利润率几乎固定由国家规定,也不存在新进入者,房地产成为一种日用普通商品,而国家和民族的出路将决定于实业和科技的进步,即真正在增加国民财富总值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无论房地产市场如何走向,如果政府采取下列方式,开发商可能就扛不住了:
  在房地产成为商品之前,一直都是单位集资建房,后来之所以取消有他的道理,即经济的头越多,经济越不可控制,由房地产商来建房销售,国家更容易控制。但如果由国家来集资建房呢,即经济的头最单一,也最稳健。将由这种手段来整合房地产,让某些房地产商成为政府的固定合伙建筑商。
一、 具体形式:
  就比如是一个城市的发改委在全市范围内召集想要买房的人,根据政府由整体行情确定的市场价位和购房者的特定要求,再召集房地产商设计好几种楼盘供用户选择,当用户确定满意后,将房价的一部分作为保证金交由政府保管,即如果毁约不买房是不退的,如果确定最后成交就作为房价的一部分,有违约的将另外从后续的人补上,首付另算;对房地产商也要交部分保证金,即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将罚款,如果烂尾将没收这笔款项,而且已建的房屋将只能折价交由后续房地产商承建。
  如何保护房地产商的利益,将由房地产商协会监督是否有故意阻挠施工的等行为,将向另外的政府机构即和发改委利益对立的部门审裁。
  金额的制定根据市场行情由房建局和物价局协商确定,而金额的收取由财务部管理,由银行具体收取。即与房地产商具体打交道的部门将无权决定工程具体的归属,工程具体的归属由购房者集体决定。而金额的制定部门将由国家和民众重点监督,而与钱打交道的又无权决定具体金额,这样来最大限度减少损害人民利益的事发生。

二:利润分配
  房地产商的利润由房价决定,利润有限,只能最大限度减少中间层来,有直接的施工队分出去的利润最少,而农民工成为正式的建筑工,有了相对长期固定的工作,经过培训锻炼可以尽量提高施工水平来提升建筑质量。
  地方政府的利润将分成几部分,一、尽量减少地价收入这种一次性的收入来降低房产成本,以让房地产市场活跃起来;二、改变服务模式来获取长期收入,更利于地方政府长远之计。有以下方式:
  1.房产的物业管理将由政府成立的统一物业公司管理,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结束纷乱的物业管理时代。保安由退伍军人担任,可以继续无枪械类军事锻炼,又能提高住户的安全感,并集中统一管理,提高配套设施如户外锻炼器材的利用率。物业管理将是长期而又不小的一笔收入,只是可能减少了少数某些人的收入来源,而让管理趋于统一,绝大多数人受益。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由财政部收取、银行代收,物业管理费的规定由房建局和物价局协商确定,管理由地方政府提供,由业主代表监督管理,向发改委反映,并由发改委督促地方政府执行。
  2.配套建设公交站等利民设施和固定区段由固定的的士公司承包,提高居民的便利度。
  3.增加配套设施的数量、类别和质量,如将一些名牌衣店进行精而简的设计,在有限的房屋空间内提供更多的服装品牌,使居民方便购物,对进驻的品牌店按每年计收取进驻费,另外还有精致而空间很小的各种店铺,由建筑商事先根据调研建设好,而店铺归属地方政府或卖给某些专门提供配套服务的公司,收取租金或进驻费等长期收入。
  并提供健身房、茶室等健康休闲类的场所,如果房价降低了,住户就有钱来关心自己的身心健康、娱乐方面的消费以及子女的成长,这将是一个上涨的有活力的产业。引导健身房、茶室等形成行业化的由统一公司运作并提供统一的具体经营管理方式,而实际的居民点将采取加盟店的形式,提供品牌式的最好质量的服务。而地方政府可以收取品牌进驻费。“绝圣弃智,使民不争”,行业越集中统一,即能决定服务提供和盈利模式的人越少,政府越好管理,最后经营者客源稳定,服务方式固定,管理简单化、收入稳定化。而服务质量的改善将由顾客向该公司的相关部门网络或电话反映,由政府部门督促执行,并可由该类的专家研究解决。
  
  根据“人集则市”这样一个客观现象,即人口集中起来就有了来往交易的必要,这也是城市“城”和“市”的具体的表现,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两个字将城市化的精髓体现出来,即要扩大并满足真正的内需,这中间减少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很重要,即来往多了,就伴随着市场行为概率的大大增加。
三、将改变商业区格局,形成城市的明确区域化
  随着居民点配套设施数量、类别的增加,在人整体类需扩大的前提下,等于在不损害商家利益的前提下,将营业场所精简转移到居民点内,而形成现在城市商业区营业场所的相对减少,城中商业区将走向集中和明确化的方向,即城中商业区将根据商品明确分为建材市场,并且规模趋向集中,并在城市形成标志地名和明确概念。居民有消费需要时,驾车或乘车路线简单明确,无需多费周折。
  即城市不但有各种定位明确、地点明确的商业区,居住区域也将趋于明确,大大便利于管理,只是从军事层面讲,这样让敌军打击目标明确了。
  
  这样的建房模式应该试点进行,一方面看住户的满意度和民意评价,一方面给存活下来的房地产商明确的暗示,要么继续扛着等政府步步紧逼,要么配合政府把房价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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