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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残花凋零 第八章(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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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雪儿fv 发表于 2009-4-29 22: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子明探案:残花凋零 第八章

                                                                     作者:蜀山湛然

    自从有了《星空璀璨之夜》娱乐城KTV包厢的那段经历之后,梅香在雨田心目中的地位便有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以前的爱意已经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厌恶和鄙视!雨田根本无法容忍自己再继续与她交往下去,甚至于无法容忍自己曾经与她同居四年这样的既成事实。想当年,自己简直是被暂时的利益和情欲冲昏了头脑,居然会轻易地落入她的桃色陷阱!可是,事实毕竟是事实,就在那个女人的肚子里,已经有了他范雨田的骨血,而且她已经决定要将那个孽种生下来!一旦那个孽种来到人世间,便是他范雨田与她之间存在性关系的铁证!倘若她有朝一日将此秘密公布于天下,他范雨田势必将身败名裂!势必将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柄!

    深思熟虑之后,雨田终于下定决心,他必须要将梅香这个害人精彻底扫除!

    近一个阶段,雨田与贝贝的关系飞速发展,几乎达到了炽热化的程度。林院长夫妇也十分喜欢雨田,他们认为,这个年轻人不但思维敏捷、才华出众,而且对贝贝情深意重、体贴入微,因此,他们已经完全把他当成自己的准女婿看待。在林院长的心目中,雨田与贝贝的婚姻已经是势在必然,而雨田明年拿到硕士学位后留在附属医院也理应是顺理成章之事。

    随着雨田与贝贝之间关系的日渐亲密,雨田逐渐发现,周围人对他的态度也正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原先就认识他的人,现在对他更加热情、更加亲密了;而原先并不太熟识的人,现在对他也变得越来越恭敬了。雨田心知肚明,这完全是由于林院长的缘故。雨田坚信:只要紧紧地依附着林院长这株大树,自己将来的远大前程已无悬念!

    林家在临渝市东郊有一幢豪华别墅,林院长已经决定将那别墅当作女儿女婿的新房,近几日,正在请装潢公司进行设计、装修。

    摆在雨田前方的平步青云之路已经铺成,唯一的障碍就是那讨厌的梅香!最最令雨田心烦意乱的便是梅香的身孕,她腹中的胎儿正在日渐长大!

    雨田曾经想过,是不是应该向梅香提出断绝关系,即使是将来给她一些补偿也可以。三思之后,雨田认为此法不妥。他知道,梅香深爱着自己,并且她是一个将情感看得比生命还重的女人,在她的眼里,雨田便是她的一切,她又怎么能够轻易舍弃呢?无论雨田提出什么补偿条件,她是宁死都不会答应分手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雨田。因此,倘若雨田现在轻易提出分手,不但不可能达到目的,弄不好还会将梅香激怒,从而将事情闹大而达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雨田清晰地记得,梅香最后一次来月经的日子应当是5月中旬,而现在已经进入8月下旬了,那胎儿或许已经开始成形。雨田非常明白,那胎儿正是他范家的骨血,那胎儿的血液应该具有与他范雨田相同的DNA!铁证如山,岂容抵赖!倘若梅香一怒之下将这一切公诸于天下,他范雨田势必将身败名裂,后果不堪设想!

    时不我待,已经到了必须下最后决心的时候了!雨田反复思量道,只要能够成功地扫除了这个障碍,自己的未来就应当是无限光明而不可限量的!

    就在此时,梅香那温婉娇媚的形象重又出现在雨田的脑海中。是呀!梅香是那样始终不渝地挚爱着自己,她对自己一直是那样地温存体贴,四年来对自己的照料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自己又怎么能够下得了手呢?

    可是,娜娜那轻浮而淫荡的举动立刻出现在雨田的脑际。谁能够知道,梅香每天在《莺歌燕舞》夜总会里是否干着与娜娜相同的龌龊事情呢?那样的事情与职业妓女又有什么区别呢?谁又能够知道,梅香究竟有没有其他的相好呢?

    况且,雨田必须重点考虑自己的未来和自己的前程。倘若现在自己因为妇人之仁而下不了手,自己的前程就将毁在这个女人手里,而这个女人仅仅是一个夜总会小姐而已!

    雨田突然想到了几句所谓的古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雨田终于下了决心。他独自咕哝了一句:无毒不丈夫!

    可是,究竟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将梅香除去才好呢?

    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切实保证自己永久性的安全!

    雨田设想了种种杀死梅香的方式,但继而又全都被他自己一一否决。

    雨田首先想到的最简单方法是,在梅香熟睡之际将她扼杀!

    不行,法医很轻易地就能够发现扼杀的痕迹。被扼杀者的颈部可能留有扼杀者的指压痕或是指甲痕,死者颈部也可能发现皮肤擦伤或挫伤。即使是采用毛巾或是其他比较柔软的物质作为中介,死者颜面部的瘀血、发绀、肿胀等现象也会令法医怀疑到机械性窒息的可能性。而最最明显的征兆便是所谓的玫瑰齿,那是由于死者颈部受到扼压时头部缺氧、因而牙龈粘膜毛细血管出血而浸染牙齿所致,死者牙齿的牙颈表面会出现玫瑰红色,用酒精浸泡后会变得更为鲜红。这种征象,有经验的法医一看便知。

    雨田也曾想到过其他几种杀人方式,比如电击、毒药等等,但都被他一一否决,因为那些方法都会留下明显的痕迹。电击之后会在死者皮肤上留下明显的电击斑,而毒药则更加容易在死者血液中检查出来。只要将少量血液通过一定方法处理后,注入气相色谱或是高效液相色谱,即使是极微量的毒药也会在显示器上形成波峰,刑侦专家只要将该波峰与标准品的波峰相对照,就能够非常轻易地查明该毒药的成分。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把梅香带到郊外的某处,冷不防地将她推到水里溺死。可是,梅香善于游泳,是不会轻易被淹死的。那么,能不能将她先处死,然后再抛入水中呢?那样就可以制造出溺水身亡的假象。但是,那样做也是行不通的,因为,要判断一具尸体是死后而被抛入水中、或是不慎落入水中溺水而亡,对于法医来说并非难事,只要检查一下死者的内脏情况就一目了然了。

    综上所述,以上几种方法都会在尸体上留下明显的致死痕迹,而根据这些致死痕迹,法医就会判断死者是由于他杀而亡。既然是他杀,雨田便会顺理成章地成为首要犯罪嫌疑人,因为他曾经与死者同居四年,况且死者腹内的胎儿拥有与他相同的DNA!在这种情况下,他范雨田既有犯罪动机,也无法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他不是凶犯又是什么呢?

    那么,能不能设计成一场事故呢?比如说,将梅香引诱到某个高楼顶层,乘其不备将她推下;或是在梅香外出时,驾车将她撞死。但在经过深思之后,雨田还是认为不妥,因为他仍然无法为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自己仍然会受到警方的怀疑。因此,这些方法都不是万无一失的。

    想来想去,雨田最后认为,最好是设法伪装成梅香自杀身亡的假象。无论是采取什么方式,比如毒药、电击、上吊、或是跳楼,只要是自杀,即使是法医查明了死亡原因,也无法牵扯到别人。

    但是,自杀必须存在自杀的原因,梅香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自杀呢?而且,她怀孕的事情说不定还有别人知道,即使她因为未婚先孕而害羞、不曾告诉她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但至少她可能告诉她在《莺歌燕舞》夜总会的小姐妹梅艳。雨田知道,梅香和梅艳的关系极为亲密,她们俩曾在同一所公寓里共住了两年,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因此,梅香辞去工作,专门在家保胎的事情梅艳十之八九会知道的。既然是保胎,就应该打算将胎儿生下来,又怎么会自杀身亡呢?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

    以上各种方法都行不通,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呢?难道就要听之任之、让那该死的胎儿降生下来?不行,绝对不行!雨田绞尽脑汁地苦思冥想着。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让梅香失踪!

    倘若梅香失踪,即使法医的本领再大,也无从入手呀!谁知道她是不是突然心血来潮、到别的什么地方去谋发展了呢?既然没有证据,谁又能够贸然断定她已经死亡了呢?倘若不能够断定她已经死亡,也就当然不存在所谓的凶手了。看来,这个办法应该是最为稳妥的了!

    雨田决定,首先必须设法杀死梅香,然后将她的尸体藏匿到一个永远没有人知道的秘密地方。而其客观结果便是,梅香失踪了!

    可是,要藏匿一具尸体并非易事。

    雨田首先想到的方法是,将梅香的尸体抛到几百公里以外的某个荒郊野外。但是,倘若梅香的任何一个亲友因为无法联系到梅香而报警,警方就可能向各地公安系统发出协查通报。即使是雨田将那尸体埋入土内,也无法确保那尸体日后不会被人发现。即使是时隔一年甚至于两年,尸体骨髓中的DNA也不会损毁,警方会通过DNA检验来查明死者身份。况且,由于梅香腹中的胎儿已经成形,其骨骼也应该已经出现,即使是胎儿的肉体已经腐烂,其骨髓中的DNA也不会损毁,如果法医进一步进行尸检而得悉死者是一名孕妇,那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便应该是胎儿的父亲。如此一来,我范雨田岂不是在劫难逃?

    那么,能不能采取毁尸灭迹的方法呢?比如,将梅香置于某个车辆之中,然后造成车毁人亡、继而被烧死的假象。

    可是,即使是因车祸而被烧死,骨髓里的DNA仍不会损毁,依然能够查明死者身份。而最令雨田无奈的是,倘若采用人为车祸的办法,他如何才能够提供自己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呢?

    雨田将眉头紧紧皱起,继续苦思冥想着: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着一种十全十美的方法,既能够令某个人失踪、又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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