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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过水

[原创] 在中国,“法制”是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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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过水 发表于 2010-11-22 13: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过水 于 2010-11-22 16:49 编辑

背景一:
        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

背景二:
        《南方报业网》童大焕:不应人为制造警察和媒体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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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随便“歪曲事实”可以,我法律维权不行。

你要法制的时候我们照做了,我们要法制的时候你说“制造对立”了。

你大爷的,你想干啥?
steve_yang 发表于 2010-11-23 15: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不管怎么说你都是孙子
 楼主| 过水 发表于 2010-11-25 09: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unyihuiyi 的帖子

我觉得童大焕改成童大雷更合适
sdhzcwtz 发表于 2010-11-23 16: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首先要平等
 楼主| 过水 发表于 2010-11-22 13: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过水 于 2010-11-22 16:49 编辑

话说“民主精蝇”们的理论真是丰富,同一个概念,翻来覆去的用
maryzhao 发表于 2010-11-22 18: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老百姓挺多是犯法,也就是违反刑法。
只有政府机关才可能违反宪法。户口的设计,违反了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强拆,违反了物权法;舆论管制,违反了言论自由。。。等等等等。
中国根本就没有宪法法院。大家想过没有,这是从制度上方便政府违宪!
在中国,个人对整个公检法系统,避之还唯恐不及呢,谁还有胆子敢去攻击呀!王立军的“双起”,其实就是对舆论监督的赤裸裸的威胁,所以必须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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