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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anklin 于 2010-5-23 13:17 编辑
回复 3# kessle 的帖子
问题的实质
(1)不是你是否通知某一个人的问题, 而是是你个人行为还是集体协商的行为的问题
如果是个人行为, 就承担个人的责任, 接受大家的监督, 不要打着集体民主协商的口号,
如果是集体行为, 那就告诉大家那些人参与了协商, 协商的结果,
不是天天说民主自由,公开真相么? 真正民主自由的时候为啥就不能光明正大的把过程说清呢?
(2)不仅是某些帖子是否该删除的问题, 而是如何处置, 要删除怎样删除, 以什么名义删除的问题.
不是天天都说"程序正义"么? 怎么轮到自己就变味了呢?
你声称和版主,版务都参加了协商, 确有给不出协商的人员和结果. 家国天下一共三个版主, 除去你之外, 其他两人对所删何贴都毫不知情, 这就是你所谓的协商么? 这就是你眼中其美的"民主 和 自由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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