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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 法律实务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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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韵 发表于 2010-4-30 15: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五章 办理企业破产事务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6题)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认定为(    )。
  A.无效
  B.一般为无效,但是经管理人同意的除外
  c.可由其他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D.可由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债务人进行个别清偿行为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另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个别清偿行为,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该清偿非为无效,而是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见《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l7题)
  2.甲公司拥有乙公司普通债权100万元,现乙公司被宣告破产,管理人查明甲公司尚欠乙公司20万元运费未付。管理人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公司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公司的债权发生争执,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30万元破产债权
  B.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
  C.甲公司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80万元破产债权
  D.甲公司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l00万元破产债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抵销权和行使抵销权后剩余债权的计算方式。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抵销后剩余部分,应当作为一般债权从破产程序中受偿。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8题)
  3.甲企业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其债权人债权申请的受理机构是(  )。
  A.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
  B.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C.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委员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债权申报的受理机构。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7题)
  4.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管理人(    )无须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A.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B.辞去职务
  C.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通过清偿债务取回置物或留置物
  D.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或者有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第六十九条规定:管理人实施下列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一)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二)|探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转让; (三)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四)借款;(五)设定财产担保;(六)债权和有价证券的转让;(七)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八)放弃权利;(九)担保物的取回;(十)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第二十八条规定: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第2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辞去职务。管理人辞去职务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ABC三个选项的行为都要经人民法院许可。只有D选项的行为无须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即可以实施。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8题)
  5.某电器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
  A.该公司管理人向其所聘用的甲保安公司支付的费用5万元
  B.该公司管理人所聘用的甲保安公司工作人员将乙误伤而赔付的医药费5万元
  c.该公司异地债权人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5万元
  D.该公司拖欠当地地税局税款5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费用的范围。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过程中,为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支付的费用。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甩,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6题)
  6.甲公司因无力清偿乙公司等多个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乙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在破产程序中,甲公司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交付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    )。
  A.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B.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D.过2/3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条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6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但是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两个法条规定是相同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7题)
  7.被宣告破产的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一份未到期的供货合同,经清算组决定予以解除。乙公司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失,而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由(  )。
  A.清算组确定
  B.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C.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
  D.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判决解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因清算组解除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的,其损害赔偿额作为破产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损害而发生的损害赔偿争议、由人民法院裁定解决。裁定书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应列入破产债权。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8题)
  8,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程序中做法正确的是(    )。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
  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
  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和解整顿程序。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17条: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三个月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整顿的期限不超过两年。第18条: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19条: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9题)
  下列关于企业破产还债程序中的取回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取回权在整个破产还债程序中均发生效力
  B.取回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请求权
  C.取回权的义务人是清算组
  D.取回权标的物在取回前,视为破产财产,由清算组管理和支配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取回权的行使。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9条规定: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所以取回权只有在破产宣告后,向成立的清算组行使,并非在整个破产还债程序中都发生效力。取回权的标的物在取回前,由清算组管理和支配。所以A是正确答案。新《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知识为买受人取回权,新《企业破产法》第39条。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7题)
  10.甲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依法进行申报的破产债权是l00万元人民币,其中60万元是有财产担保的,得到了优先受偿,对于未受清偿的40万元破产债权,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不再清偿
  B.由清算组优先拨付
  c.就破产财产优先受偿
  D.列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担保债权未受清偿部分的处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2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8题)
  11.2000年3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5月30日前交货,货到10日内乙公司付款。同年5月10 日,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对该合同的处理,由(    )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A.清算组
  B.乙公司
  C.债权人会议
  D.宣告乙公司破产的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未履行合同处理的决定人。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6条规定: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清算组可以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9题)
  12.某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程序。与该公司有关的下列款项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A.某公司欠债权人甲公司3万元货款,但已过诉讼时效
  B.某公司被宣告破产时欠乙公司5万元货款,但尚未到偿付日期
  C.某公司向某银行贷款l0万元,但该项贷款以某公司价值20万元的汽车作抵押担保
  D.某公司拖欠地方税务局税款2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债权的确定。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0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第31条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正确答案是B。
 楼主| cheng韵 发表于 2010-4-30 15: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5题)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取回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我国企业破产法既规定了一般取回权,也规定了特殊取回权

  B.取回权的行使时间是在破产宣告之后

  c.在债务人重整期间,行使取回权应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

  D.取回权应向管理人主张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取回权。我国破产法中规定了一般取回权,也规定了出卖人取回权、行纪人取回权、代偿取回权等特殊取回权。取回权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向管理人行使。重整期间,行使取回权应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6题)

  2.飞黄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其后,相应的机关和当事人实施的以下行为中违法的有(    )。

  A.甲公司向飞黄公司归还所欠货款6万元

  B.乙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飞黄公司账上扣缴税款3万元

  C.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飞黄公司与丙公司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并向丙公司支付货款8万元

  D.飞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某受邀出任腾达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中的违法行为。破产案件受理后,不得为个别清偿,A选项为违法行为;税款不得直接扣缴,而应通过破产程序实现,B进项为违法行为;管理人有权决定未履行合同是否履行,若履行,则应支付对价;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题中并未说到丁某负有责任,故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5题)

  3.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如果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则对(    )不享有表决权。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时表决权的限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61条第1款第7项、第10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七)通过和解协议;(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6题)

  4.凯通公司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对其以下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的是(    )。

  A.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一辆轿车

  B.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C.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

  D.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取回权。《企业破产法》第34条规定:因本法第31条、第32条或者第33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ABC三个选项均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根据第36条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D选项不属于此条情形。另外,还应掌握第32条、第33条、第35条管理人得行使取回权的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6题)

  5.华生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被申请破产,甲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后,相关机关和当事人实施了以下行为,其中违法行为是(    )。

  A.华生公司以自已的债权抵销了所欠某公司的债务l0万元

  B.税务机关通知银行直接从华生公司账上扣缴税款6万元

  C.乙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1年前查封的华生公司的土地

  D.华生公司为维持生产经营向绿海公司支付15万元货款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抵销权的行使;欠缴税费的处理;未执行案件的处理。相关知识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对受理破产案件后,其他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所以行使抵销权的只能是债权人,A选项中的行为是错误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欠税款应当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税务机关无权直接扣缴,所以B选项中的行为也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所以c选项中的行为也是错误的;为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而支付费用在经人民法院同意后是可以的,所以D选项中的行为并不违法。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7题)

  6.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的主体包括(    )。

  A.具备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

  B.某商业银行

  C.个人合伙企业

  D.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适用的主体范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还债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不是法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不适用本章规定。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其余都可以适用。根据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以不再区分全民所有制和非全民所有制。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8题)

  7.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原因有(    )。

  A.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

  B.债权人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

  C.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以上的债权人要求召开

  D.清算组要求召开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原因。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l4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所以ABD三个选项是正确的,C选项错误。根据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62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煨届满之l3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6题)

  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中,属于破产原因的是(  )。

  A.甲公司是一国有企业,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位,造成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乙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由于经营中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C.丙公司是某市一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丁公司是一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原因。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所以BCD三个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不具备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情况,所以不选。根据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7题)

  9.下列情况中,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是(    )。

  A.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B.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C.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D.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债务数额的部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8题)

  10.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正确处理的是(  )。

  A.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C.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D.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受理破产案件后,其他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其他经济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已经审结但未执行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2)尚未审结且另无连带责任人的,应当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尚未审结且另有连带责任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正确答案是ACD。
 楼主| cheng韵 发表于 2010-4-30 15: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盛达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被某毛纺厂申请破产清算,2007年7月1 E1人民法院受理了该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据悉:①甲商业银行是最大债权人,其债权为1000万元,以盛达公司的一栋办公楼抵押担保,甲商业银行在该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但人民法院尚未判决;②乙公司债权500万元,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已经起诉并胜诉但尚未申请执行;③丙公司债权400万元,但尚未到期;④丁公司主张债权300万元,因盛达公司对该项债权有异议,丁公司已经起诉,尚未判决确权。另外,盛达公司还欠职工工资200万元;欠税款l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1题)

  1.管理人在清理盛达公司财产时发现在以下财产中,应列入债务人财产的有(    )。

  A.盛达公司抵押给甲商业银行的一栋办公楼

  B.盛达公司设在日本办事处的两辆公务车

  c.盛达公司租赁某企业的西装生产流水线一条,租赁合同尚未到期

  D.盛达公司的股东张某认缴而未缴的部分出资200万元,该笔出资期限应为2008年1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所有属于破产债务人所有的财产均属于债务人财产。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2题)

  2.该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将产生的法律效力有(  )。

  A.甲商业银行起诉盛达公司的民事诉讼因尚未终结,故应中止

  B.乙公司因已经胜诉,故可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C.丙公司的债权虽未到期,因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故仍可以申报债权

  D.丁公司的债权因诉讼未决,故暂不能申请债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申请的效力。根据《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3题)

  3.如果本案拟转入重整程序,则在破产宣告之前依法可以申请重整的有(    )。

  A.管理人

  B.盛达公司

  c.盛达公司的股东刘某,其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5

  D.银监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是重整的申请主体。根据《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选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4题)

  4.在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的情形有(    )。

  A.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提供足额担保

  B.第三人为盛达公司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c.盛达公司已经自行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D.盛达公司对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提起上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终结破产程序的事项。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5题)

  5.如果盛大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则(    )。

  A.甲商业银行的债权可由盛达公司抵押的办公楼优先受偿

  B.如果甲商业银行行使优先受偿权未能完全受偿,则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C.盛达公司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清偿税款,再清偿职工工资,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D.如果破产财产分配时丁公司的债权仍未确权,则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破产分配。根据《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二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甲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现金流严重不足。经查甲公司现有资产2100万元,负债3800万元,其中欠乙商业银行2000万元贷款已经到期不能清偿。乙商业银行将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对甲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甲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1题)

  6.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申请破产清算,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

  A.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B.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C.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D.公司财产的清理、变价和分配方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申请所提交的材料。根据《企业破产法》第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2题)

  7.若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将会产生的法律效力是(    )。

  A.甲公司应优先清偿乙商业银行的贷款

  B.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甲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

  C.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乙商业银行起诉的审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第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第l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2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声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3题)

  8.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则在该公司破产案件中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是(    )。

  A.曾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的人员

  B.负有较大个人债务,到期尚未清偿的人员

  C.债权人的法律顾问

  D.甲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理人的任职条件。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宣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负有较大个人债务,到期尚未清偿不属于法定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情况。债权人的法律顾问和甲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都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人。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4题)

  9.若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则以下说法中符合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是(    )。

  A.甲公司既可以直接申请和解,也可以在破产程序后、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以前申请

  B.甲公司提出和解申请时,应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C.甲公司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直接申请和解

  D.和解协议应由出席债权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应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的和解。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5题)

  10.在甲公司的破产案件中,若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不受理

  B.驳回申请

  C.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D.和解协议无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程序中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l2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在破产程序中,只有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破产申请、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才可以上诉。而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和和解协议无效的裁定均不得上诉。正确答案是AB。

  2006年10月,甲公司欲从事客运业务,因此与乙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50辆可乘坐l00人的大型客车的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作为承租人,乙公司作为出租人,乙公司不干预甲公司选择租赁物,所需客车由甲公司选定的丙公司制造,丙公司作为出卖人。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78题)

  11.若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承租人甲公司被宣告破产,关于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租人乙公司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B.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了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归属承租人,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c.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造成的风险,因此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

  D.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乙公司有优先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破产财产的范围。根据我国《破产法》第30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融资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仅是交租赁人使用,其在租赁期内不具有所有权。所以不应列入破产财产,应由出租人取回。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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