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不是一个新的考点了,已经连续考了两三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司法考试是一个国家考试,国家考试肯定要表达国家的某个意识形态要求和政治理念,所以在司法考试中,要比较明显的带有一些对职业的基本要求,这个从理论上也好理解。第二,今年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从法理学科中分出来进行充实,单列为一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这是国家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的要求。请大家注意,去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20多分。从现在情况来看,今年只会是加强。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出题角度。07年是单纯性的知识点的考核,08年要求结合材料进行解答,同时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难度比07年要增加。根据这样的命题趋势,今年的难度可能还会增加。可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实际案例(包括正面和反面),让考生分析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与三个至上合不合拍,或者跟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相不相背。我们对它的考查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部分内容分为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三章。里面有很多内容跟法理学都是相关的,大家可以结合法理学来进行学习。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1.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首先,它是法治。其次,它是法治理念。第三,它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的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固有法律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了西方法治的合理因素。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灵魂、核心和指导。请大家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有时候也会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这么几个特征:第一,政治性。它跟我们的民主政治、跟我们的政权稳固密切相关。第二,人民性。我们的法治理念反映了人民民主**的国体,以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为出发点。所以有彻底的人民性。第三,科学性。它强调对客观规律的总结。第四,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赋予时代的色彩和内涵,也就是它不是僵化的。开放性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就是对它的认识还会不断的深化。这点请大家注意一下。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核心的是这样几个:(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法治思想。(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包括四个部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3)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4)外国的法治思想。后两者,一个是重要的来源,一个是有益的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可能会考它的核心内容、核心观点。这个还是很重要的,请大家注意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
第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第三,坚持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
第四,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
第五,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
4. 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如何理解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呢?(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要切实强调党、国家和社会主义政权。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而不能消弱社会主义制度。(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我们是人民民主**的国家,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最广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个也好理解。首先我们是法治,所以要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树立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法律来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冲突。
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是高度统一的,不可分割。也就是说整体上,这三者之间是一致的,请大家注意这一点。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