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论文的考核采用答辩的形式进行。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和调研报告质量、学生查阅文献的能力,提出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答辩中所表现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论文需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填写《毕业论文评阅表》,方能进行答辩。
2、学生在实习结束后回校按规定在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下进行论文答辩。如毕业论文答辩由实习单位组织完成,学院需派教师参加。
3、学生必须在实习结束回校时递交毕业论文的全部材料(毕业论文、《毕业实习考核册》、《论文选题申请表》、《毕业论文评阅表》与《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4、论文答辩内容须与专题内容有关。学生答辩顺序在答辩时当场抽签决定。每位学生答辩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答辩的一般程序是:(1)学生做毕业论文报告(采用Powerpoint幻灯),时间约10分钟;(2)提问、回答问题,时间约10分钟;(3)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论文水平、论文报告答辩情况评定论文成绩。毕业论文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评定成绩。并填写《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
5、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学生毕业论文、《毕业实习考核册》、《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报学院答辩委员会核准。
6、优秀毕业论文数控制在全部毕业论文总数15%-20%以内,由各答辩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7、论文答辩未通过的学生,除论文内容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外,原则上可进行二次答辩,但应在毕业后一个月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答辩。有严重的抄袭现象者,取消二次答辩资格。
8、论文答辩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送学院教学办保存。毕业论文成绩经所在学院主管领导审定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