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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法律实务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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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龙 发表于 2010-4-14 18: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六章 办理民事诉讼事务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19题)

  1.乙公司租赁甲公司房屋,并签有租赁合同,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已有半年,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交纳租金。乙公司在诉讼中提出,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乙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并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原件)及鉴定结论(原件)。上述证据在证据法理论上不属于(    )。

  A.反证

  B.本证

  C.直接证据

  D.原始证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证据的分类。按照证据与举证责任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和反证。对主张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为本证;对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为反证。乙公司主张出租人长期不维修出租房屋,致使其财产遭受损失,而提供房屋损坏及财产损失情况的公证书及鉴定结论,均属于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为支持其主张所提供的证据,是本证,并非反证。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实事的全部或部分的证据,本题中的证据均可直接证明财产遭受损失的事实,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相对于派生证据而言,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为原始证据,而来源于原始证据的证据为派生证据。本题两个证据均为原件,为原始证据。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0题)

  2.甲、乙两家公司分别属于不同人民法院的辖区,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在丙地履行,但因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实际履行,现甲公司准备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此案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是(    )。

  A.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甲、乙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D.丙地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而言,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本题中虽然约定了合同履行地,但是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1题)

  3.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人,判决后,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提起上诉,不涉及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同意上诉,乙公司在二审中应列为(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共同上诉人

  C.被上诉人

  D.原审原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必要共同诉讼案件上诉审当事人地位的列明。必要共同诉讼人中的一人或部分人提出上诉的,若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2题)

  4.大地公司诉银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后,银象公司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大地公司分立为金地公司和银地公司两个企业法人。对于本案,第二审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以金地公司、银地公司、银象公司为本案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C.以大地公司、银象公司为第二审当事人进行审理和裁判

  D.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当事人主体发生变化的情形。当事人为企业,在诉讼中分立的,分立后的企业继受分立前企业的诉讼地位。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3题)

  5.环球公司因遗失一张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在公告期内没有人申报权利,公告期满后,环球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作除权判决。判决做出前,天意公司持同一银行汇票向区人民法院申报权利,此时,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裁定驳回天意公司的申报权利,因为其未在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

  B.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C.依据环球公司的申请做出除权判决,因为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

  D.裁定驳回环球公司除权判决的申请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报权利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以后,人民法院尚未做出无效判决之前申报权利的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况下,可以向发出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该申报无理由,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本题天意公司持同一汇票申报权利,应为有理由。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真题试题】(2008年单项选择第24题)

  6.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方式。再审案件按照原程序进行审理,即原审为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为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本题已经进行了二审后才申请再审,所以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二审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19题)

  7.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可以行使辩论权、处分权、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原则。

  A.平等

  B.同等

  C.对等

  D.协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此即为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本题中的情况体现的是同等原则。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0题)

  8.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存放在某单位的档案材料作为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人民法院收集到该证据后,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    )。

  A.由原告、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B.由被告与人民法院进行质证

  C.由被告与保管该证据的某单位进行质证

  D.由人民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说明,无须质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依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收集证据的质证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1条规定: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1题)

  9.凯胜公司数年怠于催讨欠款,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凯胜公司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诉权,也就不具备当事人资格

  B.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将不予立案,若当事人执意要起诉,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c.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若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l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2题)

  10.北园公司拖欠华阳公司电视机款8万元,华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向北园公司发出要求其支付8万元的支付令。北园公司在支付令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原合同定价不合理,愿意支付其中的6万元,而另外的2万元不应当支付。此时,人民法院应(    )。

  A.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进行必要的调查,如果合同定价确实不合理,裁定驳回华阳公司的申请,支付令无效

  C.进行必要的调查,如合同定价合理,则支付令有效

  D.在征得华阳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将支付令改为6万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支付令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处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本题中债务人对合同价款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1.今日公司与荣发公司的合同纠纷,经过县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基于今日公司的再审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审理过程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判决。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应(    )。

  A.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B.裁定撤销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C.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D.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县人民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在再审程序中发现原审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规定:人民法院提审或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在审理中发现原一、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可分别情况处理:(1)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驳回起诉。(2)具有本意见第181条规定的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4题)

  12.若公示催告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该申报无理由,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C.人民法院应裁定利害关系人另行起诉

  D.人民法院应判决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程序中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处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0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7年单项选择第25题)

  13.甲市A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给甲市B县人民法院。甲市B县人民法院接受移送后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无管辖权,在此情况下,B县人民法院应该(  )。

  A.将该案退回A县人民法院

  B.将该案移送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自己审理此案

  D.报请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0题)

  14.下列起诉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的是(    )。

  A.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拖欠货款10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注销

  C.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履行合同,但在开庭审理前撤诉,一个月后又向人民法院就该案提出起诉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套住房,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情况,相关知识为起诉的条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B选项中,乙公司已经被注销,也就是没有了这个民事主体,所以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属于没有被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其余情况都应当受理。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1题)

  15.江某将一串价值5万元的钻石项链存放在某银行对外租赁的保险柜中。该银行工作人员周某借工作之便将保险柜中的钻石项链盗走,案发后一直潜逃在外。江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银行承担民事责任。在审理中,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归案(但无法追回赃物),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准备对周某提起公诉。对该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中止审理,待周某的犯罪事实查清后恢复审理

  B.中止审理,告知江某在周某的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C.延期审理,不得作出判决

  D.继续审理,并可作出判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中止审理的条件(136条)。因为对周某的审理并不影响银行民事责任的承担,本案并不需要以另一个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所以法院不应当中止审理,面是应当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2题)

  16.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审理中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本案在由二审法院再审,适用第二审程序。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3题)

  17.甲公司与乙公司钢材质量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基于甲公司的上诉,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省高级人民法院发现已生效的判决在认定事实方面确有错误,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者指令(    )再审。

  A.A区人民法院

  B.B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区人民法院与B市中级人民法院

  D.A区人民法院或者B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再审法院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本题中生效判决是B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4题)

  18.位于A市甲区的黄河公司将一张B市乙区某银行支行为付款人的银行转账支票遗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黄河公司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法院是(    )。

  A.甲区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乙区人民法院

  D.B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示催告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6年单项选择第25题)

  19.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来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

  c.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执行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A选顼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被执行人或担保人对担保的财产在暂缓执行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D选项是正确的;执行过程中均可达成和解协议,所以C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规定,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作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出面作担保。以财产作担保的,应提交保证书;由第三人担保的,应当提交担保书。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B选项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19题)

  20.张三诉李四债务纠纷一案由A市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其中审判员甲是张三的叔叔,审判员乙是李四诉讼代理人的表弟,书记员丙在大学时与张三住过同一宿舍且关系非常要好。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审判员甲应当回避

  B.审判员乙不应当回避

  C.书记员丙应当回避

  D.若审判员甲回避应由审判长决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回避的人员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第47条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C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0题)

  21.A市某公司与B市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地在c市,并约定在D市履行合同,但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A市某公司作为原告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A市

  B.B市

  C.C市

  D.D市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未履行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1题)

  22.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按时履约,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故本案被告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入。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2题)

  23.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李某提交一张有被告刘某签名的借条,称刘某欠其1万元未还。被告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李某署名的收条,称所借1万元已还,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写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原告提供的借条(    )。

  A.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B.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C.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D.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本证和反证。本证是指对主张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反证是对该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的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本案中原被告对其主张的事实均负有举证责任,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3题)

  24.司机孙某将其驾驶的货车停在某饭庄门前,突然,挂在树上的该饭庄的牌子掉下来,正砸在孙某的货车上,将部分货物砸坏,为损失赔偿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孙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饭庄赔偿损失5000元。本案中的诉讼标的是(  )。

  A.被砸坏的货物

  B.砸坏货物的事实

  c.孙某与某饭庄之间争议的侵权赔偿关系

  D.孙某要求某饭庄赔偿5000元钱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诉讼当事人之间争讼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掌握标的物、诉讼请求等相关知识。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4题)

  25.某装修公司为业主李某装修完房屋后,因李某欠某装修公司装修款8000元人民币,为此某装修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赵某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赵某发现案情复杂,涉及到由于李某提出装修质量存在严重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鉴定。在此种情况下,对案件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按普通程序审理

  B.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计算。按照《简易程序规定》3条规定,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从人民法院立案的次日开始计算。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5题)

  26.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生效的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抗诉的是(    )。

  A.甲与乙的债务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甲提出有证据证明调解书是在审理该案法官的强迫之下达成的

  B.法院审理张某与刘某借款纠纷后作出判决已生效,张某又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C.某案证人在诉讼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300元的礼品,但其证言是真实的

  D.某案独任审判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接受一方当事人价值300元的礼品,但其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检察院抗诉的情形。按照《民事诉讼法》第l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三)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5年单项选择第26题)

  27.王某为法籍华人,为继承其父遗产,与其同父异母的哥哥王明发生纠纷,现王明到中国A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应诉,并准备委托法国律师史密斯作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史密斯(  )

  A.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B.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C.由于是法国律师,所以他既不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也不可以以非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

  D.只有经中国外交部门批准后,才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外国律师的身份。按照《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正确答案是B。

 楼主| 鑫龙 发表于 2010-4-14 18: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7题)

  1.下列情况中,不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有(    )。

  A.债权人甲公司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后,债务人乙公司与受让人丙公司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乙公司对甲公司权利提出抗辩,则应将甲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已经认可,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甲、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虽然丙公司与乙公司已经约定了仲裁条款,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甲、乙公司因产品质量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丙公司是供货人乙公司的供货方,虽然乙公司对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仍应将丙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不能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元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对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有证据已证明其已经提供了合同约定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产晶的,或者案件中的当事人未在规定的质量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或者作为收货方已经认可该产品质量的,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对已经履行了义务,或者依法取得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并支付了相应对价的原被告之间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8题)

  2.下列关于证据的审核认定的表述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房屋租赁纠纷诉讼中,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裁判案件的需要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

  B.华达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百隆公司归还所欠的8万元工程款,并提供一盘录音带作为证据,审判人员对该录音带应进行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审核认定

  c.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丁公司支付拖欠的钢材款10万元。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张由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的提货单,在诉讼中,丙公司对该提货单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没有提供足以辩驳的证据,人民法院据此确认该提货单的证明力

  D.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因医疗事故给自己造成的损失30万元。在本案诉讼中,孙某要求医院出示病例资料以证明自己头部受损害一事,而医院以病例资料因档案管理人员休假无法拿出为由拒绝提供,人民法院据此推定孙某头部受损害的主张成立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法院对证据的审核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对于视听资料,应进行客观性、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审核认定。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49题)

  3.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0题)

  4.居住于A市甲区的五福公司诉居住于A市乙区的威力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A市乙区人民法院与A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威力公司归还五福公司30万元。经查,威力公司在A市丙区有一处价值约30万元的房屋。此时,五福公司可以向(    )申请执行。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1题)

  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有(  )。

  A.新龙公司起诉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新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B.万方公司依督促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要求明华公司偿还欠款,明华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异议期内未提出异议,但异议期满后提出该支付令是错误的

  c.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申请区人民法院调解,区人民法院根据甲公司的申请通知乙公司参加调解。后经调解达到协议,人员据此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乙公司提供证据证明该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D.甲公司与乙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2题)

  6.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应列明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C.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对原告提出反诉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特殊问题的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l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第183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3题)

  7.甲公司与乙公司l50万元货款纠纷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万元货款,双方均未上诉,因乙公司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由乙公司的到期债务人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支付l35万元的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经过人民法院认可后,丙公司仅支付了80万元,剩余货款拒绝支付。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该和解协议是不合法的,因为该和解协议改变了原判决所确定的履行义务的主体

  B.丙公司仅支付80万元后,甲公司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协议中剩余的55万元

  C.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丙公司支付的80万元应予扣除

  D.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行使其处分权的表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行为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行使其处分权的表现,可以自由约定,也可以加入第三人履行。和解协议不能作为执行依据,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但已经受偿的部分应当扣除。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4题)

  8.三江贸易公司因南湖钢铁公司长期拖欠其原材料货款,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南湖钢铁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做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南湖钢铁公司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向三江贸易公司支付货款100万元。一审民事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甲区人民法院发现该判决有错误。此时,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由甲区人民法院收回已做出的判决后,重新做出判决

  B.如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甲区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由二审人民法院按二审程序审理

  c.由甲区人民法院就原判决中的错误做一份补充判决

  D.如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的处理方式。一审判决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7题)

  9.位于甲区的伟业公司与位于乙区的龙发公司对位于丙区的一栋三层楼房的所有权产生争议,为此伟业公司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乙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于是裁定移送至丙区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区与丙区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

  B.双方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由乙区人民法院管辖

  C.本案应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

  D.本案应由房屋所在地的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管辖中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8题)

  10.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直接经济损失约13万元。甲与乙遂以丙工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工厂赔偿l3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关予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放弃对丙的赔偿请求

  B.甲不得单方与丙和解,因为甲与乙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C.甲的委托代理人行为的法律后果,乙亦应承担

  D.甲申请撤诉,如果乙同意,则视为乙也申请撤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诉讼中的必要共同诉讼,应同时掌握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49题)

  1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D.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掌握区分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0题)

  12.《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该“新的证据”包括(    )。

  A.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二审程序时,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

  D.当事人因主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但在法庭开庭时向法庭出示的证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证据中对新证据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l25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本题正确答案是BC。
 楼主| 鑫龙 发表于 2010-4-14 18: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1题)

  13.山西某经营干货的公司向陕西某土产公司购买价值5万元的干辣椒,山西公司认为陕西公司用劣质辣椒充当特等辣椒,因而拒绝付款。为此陕西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山西公司支付货款。收到支付令后,山西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山西公司的行为使支付令失去效力

  B.山西公司的行为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若山西公司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提起诉讼,将产生债务人异议的法律后果

  D.受理支付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督促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93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注意异议必须是以书面形式,且是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提出,向其他法院起诉,不能视为提出异议。鉴于本题是多选题,故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2题)

  14.因与泰和公司的艺术品加工合同纠纷,华风公司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泰和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30万元。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华风公司的诉讼请求。泰和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泰和公司可以向(    )申请再审。

  A.区人民法院

  B.市中级人民法院

  C.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注意,院长享有审判监督权,但没有再审决定权,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再审。本题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3题)

  15.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若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则(  )。

  A.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B.可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请求,由人民法院以司法协助形式,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D.经当事人请求,可由人民法院依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约定,或按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判决、裁定的涉外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同时应掌握仲裁裁决的涉外执行,即第264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7年多项选择第54题)

  16.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的货款纠纷,经人民法院主持调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公司应当在调解书生效后7日内向水泥公司支付所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其余责任互不追究。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则(    )。

  A.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货款争议取消

  B.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取消

  C.水泥公司与建材公司均不得就该货款争议再行起诉

  D.若建材公司拒绝支付100万元货款,水泥公司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的调解协议的效力。达成调解协议,并不能使调解协议所指向的法律关系消灭,只是诉争消灭。调解协议效力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具有执行力;(2)不能再次起诉;(3)不能上诉;(4)一般不能申请再审,除非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题正确答案是AC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49题)

  17.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须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下列主体中依法可以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   )。

  A.公司清算过程中的清算组织

  B.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C.遗产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

  D.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特殊的诉讼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中的清算组织、失踪人的财产管理人、遗嘱管理人或遗嘱执行人为了他人的利益,可以为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0题)

  18.甲市A区的大地公司与甲市B区的云海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将云海公司的机械设备拿到C区和D区使用,大地公司支付租金。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提起诉讼,那么对此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应掌握相关知识:没有履行合同管辖的特殊之处。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1题)

  19.2002年4月,某县人民法院对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败诉。在判决向双方送达后的第二天,县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有错误,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立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B.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上诉的,由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

  D.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作任何意见表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自身发现一审判决错误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2题)

  20.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甲欠乙借款2万元,现甲不知去向,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借款

  B.丙公司与丁公司因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开始审理该案

  C.A公司欠B公司2万元货款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以上法院审理的一审件、二审案件、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已经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再审案件、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3题)

  21.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6万元,甲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成立。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公司清偿债务,督促程序自行终结

  B.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对异议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C.乙公司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目前还钱确有困难,并承诺在2个月后一定还清,则支付令可不生效

  D.乙公司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已经偿还,则支付令的效力不受影响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支付令的效力。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第223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4题)

  22.某区人民法院对华洋公司与海天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海天公司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两年后,市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于是决定提出抗诉。市检察院(  )提出抗诉。

  A.可以在两年后

  B.应向某区人民法院

  C.应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D.应提请省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抗诉的时限和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控诉没有时间限制。正确答案是AD。

  【真题试题】(2006年多项选择第55题)

  23.甲、乙公司为天宏公司的分公司,丙公司是天宏公司和大田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现甲公司在某一执行案件中成为被执行人,但甲公司已不能清偿债务,执行法院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直接裁定追加天宏公司为被执行人

  B.发现天宏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乙公司为被执行人

  C.发现天宏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丙公司为被执行人

  D.裁定追加天宏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可将天宏公司在丙公司中的股权予以冻结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被执行人的范围。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5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48题)

  24.个体工商户马某挂靠甲公司并以甲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2004年10月,马某参加滨海市经贸委组织的贸易洽谈会,因其未带甲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乙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丙电扇厂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扇的购销合同。此后,马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向丙电扇厂电汇了l万元定金。丙电扇厂如期交货。后马某未付丙电扇厂剩余货款。根据上述情况,丙电扇广应该起诉的被告是(    )。

  A.乙公司

  B.滨海市经贸委

  C.马某

  D.甲公司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共同被告。根据我国《民诉意见》第41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第52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正确答案是AC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49题)

  2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举证责任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因减少劳动报酬而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B.张某和王某对代理权发生了争议,如果张某主张其有代理权,则其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C.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D.张某家阳台上花盆坠落,将吴某头部砸伤,为此吴某将张某诉至法院。张某否认吴某头部受伤系自家花盆坠落所致。对此争议事实,吴某应承担举证责任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举证责任分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0题)

  26.下列属于反诉的情形有(  )。

  A.甲起诉要求乙交付购销合同标的物,乙请求法院确认购销合同无效

  B.张某起诉要求被告王某交纳房租,被告王某要求张某赔偿因房屋失修而造成的损失

  c.甲依据借款合同起诉乙应偿还借款,被告乙提出借款合同系甲伪造

  D.原告基于所有权请求被告交付所占有的动产,被告要求确认他对该动产享有质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反诉。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应掌握反诉和反驳的区别。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1题)

  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的案件有(    )。

  A.黄某和白某的汽车相撞,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系白某违章驾驶所致,就赔偿问题黄某诉至人民法院

  B.马女士与钱先生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现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

  C.刘某租住王某房屋未交纳租金,刘某被王某诉至人民法院

  D.徐某与郑某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后因利润分配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简易程序中应先行调解案件的范围。根据《简易程序规定》中先行调解的规定,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应当先行调解。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2题)

  28.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

  A.在开庭审理那一天原告钱某住所地发生地震,使他不能参加诉讼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史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为生病不能出庭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中止的原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本题中AC选项符合该规定,正确答案是AC。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3题)

  29.周某诉吴某借款纠纷经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后吴某提出证据,证明原判决有错误,遂向省离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吴某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对此,省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的做法是(    )。

  A.可以指令天河区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B.可以指令云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并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C.可以直接提审,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可以上诉

  D.可以直接提审,只能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判决为终审判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再审案件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正确答案是B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4题)

  30.王某取得一张北京汇利公司开出的可背书转让汇票,该票据承兑行是上海徐汇区建设银行。王某到济南出差时不慎将汇票丢失,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发出公告,公告期为70天。到第80天,仍无人申报权利,该人民法院于是判决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关于本案的叙述,正确的有(    )。

  A.王某应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本案公告期间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60日,因此期间违法

  C.本案中王某应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一个月内向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

  D.本案中人民法院不经当事人申请,自行作出除权判决是错误的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示催告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ACD。

  【真题试题】(2005年多项选择第55题)

  31.因南阳公司拖欠天泽公司煤款l00万元,天泽公司遂将南阳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在六个月内还清欠款。调解书生效,半年后南阳公司仅还款50万元,尚欠50万元。天泽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南阳公司已无力清偿债务,后查明大华公司拖欠南阳公司借款40万元,此时,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可以依职权直接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B.可以依南阳公司的申请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C.可以依天泽公司的申请向大华公司发出履行40万元债务的通知

  D.履行通知送达大华公司后,大华公司不予理睬。20天后,人民法院直接将大华公司账户上的40万元存款冻结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正确答案是BCD。
 楼主| 鑫龙 发表于 2010-4-14 18: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医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罾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6题)

  1.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7题)

  2.恒大公司提起诉讼,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  )。

  A.安平区人民法院

  B.安华区人民法院

  C.安乐区人民法院

  D.安平区人民法院和安乐区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地域管辖。合同纠纷的管辖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因为是追索欠款的纠纷,履行地就是被告住所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8题)

  3.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达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79题)

  4.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真题试题】(2008年案例分析第80题)

  5.如果在第二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恒大公司代理人甲的近亲属,未进行回避,二审人民法院在程序上正确处理的办法有(    )。

  A.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C.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真题懈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中发现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问题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常人民法院对生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某市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在C区订立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l00吨钢材,运输方式为代办托运。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约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20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与乙公司多次交涉还款事宜未果。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无力还款,只有一座两层小楼租给了丙公司。丙公司经营不善,已拖欠乙公司2年房租共计50万元。为此,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特别说明如乙公司无力还款,可将出租给丙公司的两层小楼收回,交给甲公司以抵销乙公司拖欠的货款。在答辩期间乙公司迁往D区。一审判决支持甲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6题)

  6.若双方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他们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协议管辖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A区和8区分别是合同双方的住所地,可以选择。C区是合同签订地,可以选择。D,区是在答辩期间乙公司变更后的住所地,选择管辖法院时该地不属于可以选择的范围内,所以D区人民法院不属于可以选择管辖的范围。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7题)

  7.本案诉讼过程中丙公司的诉讼地位是(    )。

  A.共同被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有本案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第三人的诉讼地位。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丙公司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若原告胜诉,则其租赁的房屋会被收凰,所以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来,反对甲公司的诉讼请求0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8题)

  8.在乙公司住址变更后,该案应(    )。

  A.移送D区人民法院管辖

  B.由原审法院管辖

  c.由原审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D.由D区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管辖恒定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所以诉讼之后乙公司变更住所地不影响案件的管辖。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69题)

  9.若甲公司在二审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则二审法院(  )。

  A.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应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B.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C.直接审理并作出判决

  D.可以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应审理后作出判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二审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7年案例分析第70题)

  10.若在本案的执行程序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执行和解协议无须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做出

  B.执行和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c.执行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执行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执行和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可见,执行和解协议无须人民法院主持,但和解协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应作执行结案处理。正确答案是ABD。

  甲市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紫光》播出前,乙市广角音像公司在丙市制作了内容相同的光盘,并大量销往丁市。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广角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不是盗舨,故继续生产光盘。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1 题)

  1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制作地为侵权行为发生地,销售地为侵权结果发生地,都属于侵权行为地。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2题)

  12.人民法院裁定广角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的措施是(  )。

  A.诉前财产保全

  B.诉讼财产保全

  c.证据保全

  D.先予执行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著作权保护中的行为保全。根据《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停止生产属于先予执行的措施。正确答案是D。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3题)

  13.被告在人民法院作出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仍继续生产,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处理办法是(  )。

  A.尽快判决被告败诉并开始执行

  B.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拘留

  D.对广角音像公司处以罚款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强制执行的条件和强制措施的种类。由于停止生产属于先予执行的措施,当事人不执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4题)

  14.如果本案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广角音像公司败诉,但其拒绝履行义务,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欲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审理本案的第一审人民法院

  B.审理本案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C.红星电视剧制作中心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D.广角音像公司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5题)

  15.如果在执行程序中广角音像公司更名为光聚音像公司,人民法院应当(    )。

  A.中止执行

  B.终结执行

  c.裁定光聚音像公司为被申请执行人

  D.继续以广角音像公司为被申请执行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执行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正确答案是C。

  甲市A区的王某与张某、赵某于2003年8月1日分别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王某将其位于甲市8区的两间平房出租给张某、赵某,租赁期为三年,每间平房每月租金500元。租赁半年后,张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郑某,自己搬到甲市C区居住。赵某将其承租的平房转租给了孙某,自己搬到了甲市D区居住。两个月以后,上述转租情况被王某知道,王某找到张某、赵某后,提出不同意转租,并认为张某、赵某违反了租赁合同,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王某的请求被拒绝后,遂诉至人民法院。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6题)

  16.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A区

  B.甲市B区

  C.甲市C区

  D.甲市D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正确答案是B。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7题)

  17.关于一审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正确的是(  )。

  A.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张某、赵某、孙某、郑某是被告

  C.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张某、赵某是被告;孙某、郑某不是本案当事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元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是案件审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第三方当事人。应掌握相关知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正确答案是A。

  【真题试题】(2006年案例分析第78题)

  18.王某与张某、王某与赵某的诉讼,人民法院要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应具备的条件是(  )。

  A.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种类的

  B.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

  C.必须经过本案当事人同意

  D.不用经过当事人同意,直接由人民法院决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普通共同诉讼的条件,应掌握相关知识点必要共同诉讼的种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所以正确答案是ABC。

  2003年2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61题)

  19.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  )作为被告起诉。

  A.贾县啤酒厂

  B.王某

  C.铁路局

  D.列车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当事人。贾县啤酒厂应承担产品责任,此为侵权责任。产品责程中销售者也可以成为被告,王某与铁路局形成了表见代理,所以两个主体都可以选择为被告,一个为表见的销售商,一个为实际销售者。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62题)

  20.本案中,张某以其受到的伤害,能够提起(  )诉讼。

  A.铁路局违约或侵权

  B.王某侵权

  C.贾县啤酒厂侵权

  D.列车员侵权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原因。铁路局与张某之间有合同关系,又因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构成不作为侵权;王某和贾县啤酒厂是产品责任侵权;列车员是铁路局的工作人员,不承担责任。正确答案是ABC。

  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乙市某运输公司在乙市签订运送l00吨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运输公司车队在从乙市向甲市运输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处,由于车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驾驶员道路不熟,运输车发生翻车事故,满车的化工原料全部倾倒于丙市农民周某和丁市农民吴某的承包田中,毁坏了庄稼和农田,经有关部门处理后,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1题)

  21.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则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事故发生地

  D.合同签订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确答案是AB。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2题)

  22.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如因货物损失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下列约定法院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人民法院。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合同签订地

  D.运输始发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协议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正确答案是ABC。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3题)

  23.如果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向法院起诉,乙市运输公司应诉答辩后在庭审中,主张双方签订合同时曾签有仲裁协议,双方约定由丙仲裁委员会仲裁,并出示了相关的证据,对此,下列处理办法中,错误的是(    )。

  A.裁定终结诉讼,由当事人向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裁定直接转交给丙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C.由于原告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应诉答辩,视为该法院取得管辖权,继续审理

  D.裁定驳回起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应诉管辖。根据《民诉意见》第14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仲裁协议的存在本应排除诉讼管辖,但由于原告起诉时没有声明,且受理后被告应诉答辩,视为人民法院取得了管辖权。正确答案是ABD。

  【真题试题l(2005年案例分析第74 题)

  24.周某、吴某欲对乙市某运输公司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运输公司所在地

  C.丙市

  D.丁市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乙市是被告所在地,丙市和丁市都是事故发生地。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5题)

  25.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吴某诉乙市某运输公司案件后,一审程序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B.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吴某可以成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周某、吴某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向原告,乙市某运输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诉讼当事人。周某和吴某的情况只属于可以合并审理的一般共同诉讼,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甲市某化学制品公司与本案无法律上的关系,所以不是案件当事人。正确答案是A。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100台空调,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30万元,货到付款。双方按时履行了合同。后来乙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该空调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引起起纠纷,遂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甲公司返还全部货款,并赔偿乙公司的损失。对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甲公司对返还货款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支付赔偿金;乙公司则认为一审判决赔偿金数额太低,要求二审法院增加赔偿金的数额。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6题)

  26.二审法院对于二审程序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按一审中的地位确定,乙公司是上诉人,甲公司是被上诉人

  B.先提起上诉的为上诉人,后提起上诉的为被上诉人

  C.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上诉人

  D.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被上诉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诉案件当事人地位。一审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都是上诉人,又互为被上诉人。正确答案是CD。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7题)

  27.二审法院对本案的审理范围是(    )。

  A.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案件的全部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B.二审法院仅就上诉人关于赔偿的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c.如果一审判决中存在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二审法院也有权进行审理

  D.二审法院只能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进行审查,但不能审查适用法律问题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诉审理范围。根据《民诉意见》第18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正确答案是BC。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8题)

  28.如果乙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直接审理,作出判决

  B.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不能调解,直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中新诉求的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l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正确答案是c。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79题)

  29.第二审法院宣判之前,甲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诉,对此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由于上诉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所以法院必须准许撤回上诉

  B.二审法院应进行审查,如果甲公司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应裁定同意撤回上诉

  c.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则不准撤诉

  D.二审法院审查后者发现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则不准撤诉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审中当事人撤诉的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90条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正确答案是BCD。

  【真题试题】(2005年案例分析第80题)

  30.乙公司付款前,发现空调质量问题,乙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发表如下观点,正确的是,乙公司(    )。

  A.有权拒绝付款

  B.不按时付款构成违约

  C.应先付款后通过诉讼等手段解决纠纷

  D.可以解除合同

  【真题解析】

  《合同法》第153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只有当甲公司按照约定的质量交付标的物后,乙公司才有付款的义务。乙公司不按时付款属于后履行抗辩,不构成违约。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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