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2010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为方便广大考生应考,从2010年起,将原来的两天半的考试日程安排调整为两天,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不变,但次序有变化,其中第一天考3科,第二天考2科,具体如下: 9月4日 上午 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5日 上午 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 2:00-5:00 资产评估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9:00—2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20—2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0年4月25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0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报名条件摘录见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一年以内)进行考试报名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财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本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资格初审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联合办公地址:南昌市二七北路266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联系电话: 0791-6371585)。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5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配发草稿纸,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信息代码不变。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成绩有效期限实行2年滚动管理。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25.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 4. 考 四 科 | 01.免建筑工程 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 02.免机电设备 评估基础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03.免财务会计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04.免经济法 | 1.资产评估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 考 五 科 | 01.考全部科目 | 1.资产评估
2.经济法
3.财务会计
4.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5.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六、有关事项 各设区市人事局与财政局要统一现场审查地点,联合办公,互相配合,为考生着想,高效地为考生提供服务和帮助,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由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组织征订发行。
七、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58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