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模式
二、施工总承包模式 (一)施工总承包的含义 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方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施工总承包的一般工作程度为: 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 (二)施工总承包的特点 1.费用控制 l 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l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l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2.进度控制 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3.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5.组织与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总之,与平行承发包模式相比,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业主的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了,组织和协调工作量也大大减小,协调比较容易。但建设周期可能比较长,对进度控制不利。 三、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一)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含义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MC)不同于施工总承包模式,采用该模式时,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把具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分包商来完成。但有时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具体工程的施工,这时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 看讲P220-221页 1. 工作开展程序不同 2. 合同关系不同 3. 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 4. 对分包单位的付款 5. 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