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2年高考等教育考试将执行新政
记者4月18日了解到,国家教育部日前正式出台了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办法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与以往老办法相比,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4种违规行为,考生将最高面临停考所有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记者昨日采访我省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我省包括高考在内的相关国家教育考试,将按照新修改的办法对考试违规舞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伪造证件、证明等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资格首次认定为作弊。只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即使未使用,也同样视为作弊。考试“夹带”的内容也进一步扩展,只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都被认定为作弊,而不再仅是携带“文字材料”。 相关舞弊处罚力度加大,组织团伙作弊等将“停考”3年。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这意味着考生假如在高考中实施以上作弊行为,不仅影响到三年内不能参加同类考试,还可能不能参加其他考试,如成人高考(论坛)、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及在职教师参与相关舞弊或将开除学籍或解聘。考生违纪舞弊录像可作为认定其舞弊的证据。
陕西省2012年高考等教育考试将执行新政的延伸内容:教育部2012年将发布高考改革方案
从2010年教改纲要推出后,高考改革方案就一直在制定和试点过程中。今年的工作要点中指出了一些改革的方向,比如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等。 出于对教育均衡的考虑,将制定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实施定向就业招生工作方案,探索完善定向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目前很多学校也在招收定向生,所谓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比较艰苦的地区或者岗位工作。 异地高考问题成为去年最被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之一,这一点被写入了今年的工作要点。教育部指出,要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确保实现投入GDP4% 根据教改规划纲要的要求,今年是实现教育投入占GDP4%目标实现的最后一年。据统计,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66%。 为了保证4%目标的实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落实4%工作办公室,加快教育经费监管事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拨款、监管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制定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