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政委称“公安部五条禁令违法”最新进展
公安部五条禁令的内容
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公安局政委称“公安部五条禁令违法”事件
2011年7月15日,潇湘晨报记者就女教师被强奸一事专访了贵州毕节市公安局政委郭少全,郭少全称“公安部的五条禁令是违法的”。以下为对话全文:
记者:钟显聪中午出去饮酒的那天,是星期二,是否违背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郭少全:为什么要出台这五条禁令呢?这五条禁令从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它们并非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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