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两男子跨省作案潜回家乡被抓
崇仁两男子跨省作案潜回家乡被抓 日前,2名崇仁籍男子涉嫌跨省盗窃后,被江西省崇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抓获。 今年3月31日,家住崇仁县的刘某和刘某某窜到安徽省铜陵市大桥收费站旁一酒店处,砸坏一辆汽车的玻璃,盗走车内一个装有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现金等物品案值12000元的公文包,然后逃离现场。刑侦大队接到案情通报后,积极开展布控工作, 4月14日上午,该大队得知刘某和刘某某在县工业园区的公路附近活动。于是,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抓捕,经过缜密侦查、周密安排,中午时分,在园区公路旁的一辆货车上将刘某抓获;这时民警又乘胜追击,在园区的一商店里将正在打牌的刘某某成功抓获,从而使这起从实施盗窃到潜逃仅半个月的跨省流窜作案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来源:江西省崇仁县公安局 作者:邹玲华、方咸连 日期:2011年5月11日
崇仁两男子跨省作案潜回家乡被抓的延伸内容:人民法院立案收费标准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五、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九、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