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满被骗刺死已婚男友获刑14年
2011年还有17天就过去了。但对于20岁的杨某而言,2011年已是道过不去的坎。昨天,市第五中院对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宣判,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男顾客隐瞒已婚与女服务员交往 杨某20岁,原本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但昨天,她却穿着一件红色的棉睡衣,外面套着黄色的囚服,站在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 命运是怎么改变的? 今年年初,刚满20岁的杨某从农村老家来到重庆,在南坪一家餐饮公司当服务员。 6月,她认识了来餐厅吃饭的吴某。 “他25岁,是一家出租车公司的修理工。认识后,他经常来接我上下班。”杨某在庭审中表述,两人认识10来天后,便出去开房,建立了恋爱关系。 从6月至7月期间,吴某隔三岔五的还带杨某去自己在南坪租的房子。 酒后回出租房得知对方有妻子 7月22日的晚上,吴某和杨某与朋友一起在一家餐厅吃烤鱼。但吴某喝多后,就一个人离开了。“我当时担心他喝醉了怕出事,随后就赶到他的出租房去看他”。 到了吴某的出租房,杨某听到了女人的声音。此时,她才发现吴某有家室,自己无意之中成了别人的情人。当天晚上,杨某找到吴某,让他把话说清楚,3个人坐在屋里吵了起来。 “杨某问他到底爱哪个,他说他爱他老婆,并且当时还对杨某进行了辱骂。”据知情人士说,3个人在住处抓扯起来了,随后杨某就气呼呼地走了。 包里一把刀刺向恋人左胸 杨某走后,吴某也跟着出来,此时是凌晨3时许。杨某走到南坪东路福利社公交车站旁边时,吴某追上她。但双方见面后,又吵了起来。 这时,杨某从包里取出一把刀,刺向吴某左胸,又划伤了吴某的左臂。吴某捂着伤口,自行乘车到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救治,杨某返回宿舍。 7月23日11时许,吴某因流血过多 ,抢救无效死亡。 在审理期间,杨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 昨天,市五中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害人吴某隐瞒已婚事实有过错,以及杨某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遂酌情从轻处罚。杨某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女子不满被骗刺死已婚男友获刑14年的延伸内容:人民法院立案收费标准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五、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九、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