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一公安分局政委和7刑警因涉黑被刑事拘留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人披露,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政委苏和因“涉黑”于17日夜间被刑事拘留,同时被“刑拘”的还有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的7名刑警。 苏和原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政委,分管刑侦工作。据群众反映,苏和在任期间,涉嫌与当地黑恶势力勾结,并以刑侦大队的部分民警为打手为害民间,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自治区公安厅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将苏和调离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并组成专案组对其违法犯罪问题展开了近1年的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大量证据后决定对苏和及相关民警采取“刑拘”措施。
呼市一公安分局政委和7刑警因涉黑被刑事拘留的延伸内容:人民法院立案收费标准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一、离婚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10元至50元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每件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五、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至30元 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至400元 八、其他行政案件:每件30元至100元 九、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